大汶口墓地简介
大汶口墓地,中国黄河下游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的墓地。
位于山东省泰安县大汶口镇与宁阳县堡头村附近的大汶河两岸,也曾称为堡头遗址。
面积约为82万平方米。
1959年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和济南市博物馆由杨子范主持进行第一次发掘,揭露面积5400平方米,发现133座墓葬和1座横穴式陶窑。
后出有田野考古报告《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
大汶口文化即由此墓地而得名。
上述墓葬分为 3期,早、中期墓和晚期墓分别属于大汶口文化的中期和晚期。
对照其他遗址,估计墓地年代约在公元前3500~前2500年间。
1982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14座有木质葬具痕迹,其中包括四壁叠放原木、顶部用原木铺排的木椁式葬具。
绝大多数死者头向朝东。
以单人仰身直肢葬为主,侧身、俯身或屈肢葬很少。
合葬墓有8座,其中双人的7座,3人的1座。
经鉴定,有3座是男左女右的成年双人合葬,1座是成年男女与幼女的三人合葬。
还发现 5座墓只有随葬品而无墓主或仅见零星残骨。
部分人骨上存在枕骨人工变形和拔除上侧门齿的现象。
绝大多数墓有随葬品。
以陶质器皿为最多,有红陶、彩陶、灰陶、黑陶和白陶。
代表性的器类为鼎、豆、壶、背壶、罐、杯、鬶、盉、尊、瓶、“盔形器”等。
随葬石器均磨制规整,有穿孔石铲(见彩图)、有段石锛、矛、锤以及一般的斧、刀、锛、凿等。
还有作为礼器的玉铲及较多的玉石质饰件,有的为串饰。
骨、角、蚌器中除鱼钩、鱼镖等工具、日用什物外,还有精致的透雕象牙梳、筒、琮及镶嵌绿松石的骨雕筒。
随葬品的精美程度,说明当时手工制作已专业化并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在大多数死者指骨附近发现有獐牙或獐牙钩形器,一些死者的腰部放有涂朱的或穿孔的龟甲。
随葬獐牙、龟甲之类,应是当时的一种习俗。
随葬品中还有一些动物骨骼,有猪头、猪下颌骨、猪身半具、猪蹄以及野兽、鱼、鸟的骨头,应是祭食。
其中43座墓随葬猪头、猪下颌骨共96个,最多的13号墓内有14个。
一些人认为,猪头是私有财产的象征物,随葬猪头说明私有制已经出现。
墓葬有大、中、小型之分,随葬品也极不均衡。
有的墓穴仅能容尸,空无一物;而大型墓中随葬品多达数十件甚至百余件,有精美的陶器、玉器、象牙器等贵重物品。
这些说明氏族社会内部已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
目前一般认为,大汶口墓地是父系氏族社会的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