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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罗主义 菊江历史网

门罗主义简介

门罗主义(汉语拼音:mén luó zhǔ yì),(Monroe Doctrine),1823年美国总统J.门罗提出的美国对拉丁美洲的基本政策。

1823年12月2日,门罗在致国会咨文中提出美国对外政策的原则,史称门罗主义或门罗宣言。

主要内容有:①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业已独立的国家当作将来的殖民对象。

②美国不干涉欧洲任何国家的现存殖民地和保护国,但对那些已经宣布独立并得到美国承认的美洲国家,任何欧洲列强进行干涉,美国只能认为是对合众国不友好态度的表现。

③美国和“神圣同盟”各国的政治制度是不同的,原因是它们各有不同的政府,欧洲列强把它们的政治制度扩展到西半球任何地区的企图,将危害美国的和平与安全。

门罗主义在防止欧洲列强对美洲的侵略,维护拉丁美洲已独立国家的地位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但在一段时间内,英、法曾多次对拉美国家进行侵略和殖民占领,美国却未表示抗议。

相反,美国也不断侵犯拉美国家的主权,破坏其领土完整,如美国军队在阿根廷的福克兰群岛登陆,进驻秘鲁首都利马,占领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对墨西哥发动侵略战争等,把疆界扩大到太平洋沿岸。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与欧洲列强争夺拉美的斗争更加激烈。

在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把多米尼加、尼加拉瓜、海地、古巴和巴拿马等国变为保护国,门罗主义已成为美国向外扩张称霸西半球的工具。

20世纪30年代,为了缓和拉美人民对门罗主义的不满情绪,美国被迫放弃公开的武装干涉,转而奉行“睦邻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超级大国,1949年与欧洲国家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正式与欧洲国家结盟。

从此门罗主义逐渐丧失其作用。

但被称为“美国后院”的拉丁美洲,仍是美国制订、实施对外政策考虑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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