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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使简介

转运使(汉语拼音:Zhuanyun Shi),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职。

首见于唐,是主管漕运的使职,后与盐铁使合并为盐铁转运使。

唐代建都长安,因关中地狭,产粮不敷食用,需仰给于盛产粮食的江淮。

唐高宗以后,官员激增,加以军需民食,漕运成为迫切问题,于是有设专使以负责漕运的必要。

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以李杰为陕州水陆发运使,此为专门设使之始。

开元二年(714),又以李杰为河南水陆发运使,改进洛阳至长安间的运输。

开元二十二年,以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

耀卿改进自江淮直至长安的全线漕运方法,采用沿线置仓、节级搬运法,以避免因江、淮、汴、河、洛水情不同而导致的船舶停滞和沉船损失;又于三门峡东西各置粮仓,凿三门北山为陆运以避滩险,缩短了洛阳、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西)间的陆运路程,使漕运量激增,基本解决了关中缺粮问题。

自裴耀卿为使后,江淮转运使遂为常设使职。

安史之乱后,朝廷财政几乎全恃江淮赋税盐利来支持,江淮转运更为重要。

唐代宗时刘晏为盐铁、转运二使。

自刘晏后,盐铁、转运逐渐合为一使,称盐铁转运使。

继任者皆循刘晏之法。

盐铁转运使常兼宰相衔,或由重臣兼领;有时则以浙西观察使或淮南节度使领之。

本使若在扬州,则以副使留长安,称为上都留后。

宋太宗时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转运使司,俗称漕司。

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

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

西夏有都转运司,设转运使等官。

辽、金两代于各路设转运司,金中都转运司称都转运司,各以使领之,掌管征解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等事务。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以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转运使,专理财赋,改各路监榷课税所为转运司。

元在产盐各省区设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简称运司,又称转盐运使,专司盐运。

明、清亦有转盐运使,是专管盐务的长官。

民国时期在产盐区仍设有盐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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