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工夫役简介
均工夫役,明初南方地区按田亩佥派的徭役。
又名均土。
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因京师经营兴作,命中书省议定验田出夫。
每顷每年出丁夫一名,农闲赴京服役三十天,期满遣回;田不及顷者,数户凑足共当。
当时,南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三府计有田三十五万七千二百六十九顷,出夫如田之数。
但苏州、松江、嘉兴、湖州因该年制办军士战袄而罢均工夫役。
洪武三年,又命上述出工夫役的二十一府编《均工夫图册》,明确规定田多丁少者可以佃户充役,每名资给米一石;代役如非佃户,田主则按每亩二升五合给米。
洪武十三年,命户部移文各郡县,功臣之家田土亦当此役。
各地受遣丁夫,编队赴京应役,每队人无定数。
均工夫“验田出夫”原则,还适用于其他徭役,并通行全国。
洪武四年,筑晋王朱棡封藩的太原城,即为令民计田,每顷出一夫。
均工夫役大体只实行于江南地区,是组织当地人民到南京应役的办法,其他地区未见实行。
自十七年后,徭役改为通过里甲按丁粮多寡为标准的户等佥派,验田出夫原则失效,均工夫役废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