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富民简介
徙富民(汉语拼音:Xifumin),中国明代洪武、永乐时期打击地方豪强势力的措施。
始于吴元年(1367),终于永乐元年(1403)。
所徙富民包括故元官吏、依附张士诚的江浙富家、与“逆党”有关的江南富民等。
吴元年,朱元璋平张士诚后,立即令徙苏州富民实濠州(今安徽蚌埠东)。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令徙东南富民实临濠(今安徽凤阳)。
十三年起,取苏、浙等处上户4.5万余家,填实京师;将其中的壮丁发各监局充工匠,余为编户,置京城内外,名曰坊厢。
次年徙江南富民14万于濠州。
二十四年七月,徙天下富民5300户实京师;三十年命户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富民田7顷以上者14243户,以次召见,并徙其家以实京师。
明成祖继承了这一政策,于永乐元年八月,选直隶、应天、苏州等十郡 、浙江等九布政司3000殷实大户实北京,附籍京师、宛平、大兴。
宣德以来,所徙之民逃亡日多,故屡有对逃亡故绝者行原籍勾摄佥补之令。
弘治时为免于勾解佥补之扰,规定对在逃富户每年每户需纳银助役。
明初迁徙富民,严重打击了地方豪强势力,被迁徙的富民,失去原来的政治、社会地位 。
故当时三吴巨姓富家,或徙或死,声销影灭,从而对巩固和加强朱明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