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简介
洪承畴(汉语拼音:Honɡ Chenɡchou;1593-10-16~1665-04-21),中国明末降清大臣。
字彦演,号亨九。
福建南安人。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
崇祯七年(1634)任兵部尚书,兼督河南、山西、陕西、湖广等处军务,镇压农民起义。
后专督关中,俘高迎祥,逼李自成走商洛,明末农民起义转入低潮。
十二年调任蓟辽总督。
十四年率八总兵、十三万人,与清军决战于松山、锦州地区,大败后被困松山城。
翌年城陷,被俘至沈阳。
皇太极以其为明朝重臣,威望素著,多方劝降,承畴初犹坚拒,后终于降清,自此名望大损。
后隶汉军镶黄旗。
顺治元年(1644)四月,随清军入关。
抵京后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衔,列内院佐理机务。
二年闰六月,受命至南京招抚江南各省。
先后杀黄道周、金声、夏完淳等南明抗清义士。
他坚持讨伐与招降并用,平定了江南抗清义军和南明鲁王、唐王(隆武)政权。
五年回北京,仍入内院办事。
十年五月,受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总督军务兼理粮饷。
到南方后,提出先固湖南,后安广西,得尺守尺,酌量进止的方针,对南明桂王(永历)政权所属抗清力量,实行长期军事围剿政策。
十六年,督清军攻占云南后回北京。
十八年自请致仕。
清廷仅给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
康熙四年(1665)卒,谥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