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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芝兰玉树

谢弘微少年成为孤儿,十岁的时候,过继给了堂叔谢峻,他的名字犯了所过继家中的忌讳,所以以字行世。童年时代精神端庄谨慎,时机适当才开口说话。过继后的叔叔谢混很有名气,见到他后认为他很不平凡,对谢思说:“这孩子内心廉正机敏,将成为优秀人材,有这样一个儿子也就足够了。”谢峻是司空谢琰的儿子,和谢弘微是较远的亲属,为中表亲戚,素不相识,随意承接,都和礼法相合。

谢弘微事奉兄长如同父亲,极其友爱和睦,全社会都比不上。口中不说别人的短处,看到哥哥谢曜好褒贬人物,每当听到的时候,常常就用其他的话来打乱他。历任中庶子,位居侍中。他志在做一个平常的官员,害怕和忌讳握权得宠,坚持辞让不接受,于是便听凭他辞去中庶子的职务。每次进谏和言事,必定要烧掉手写的草稿,人们都不知道。皇上因为谢弘微善于做美食,常常去他那里求饭吃,谢弘微和亲友一起制做。等进献上去以后,亲友问他皇上吃得怎样,谢弘微不回答,另外用其他的话来应酬他们,当时的人把他比作汉代的孔光。

甘愿清贫

义熙初年,他世袭爵位为建昌县侯。谢弘微家一向贫穷节俭,而过继的家中富足,谢弘微只接受了几千卷书和官吏数人,其他遗产俸禄,全不过问。谢混听说后十分惊叹,对封国的郎中令漆凯之说:“建昌封国的俸禄本来应该和北舍共同拥有,国侯既然不在意,现在可以照常规分送。”谢弘微难以违背谢混的话,才稍有变化。北舍,是指谢弘微的本家。

谢弘微生活清廉简约,器物衣服都不华丽,而饮食滋味却极其丰美。他的哥哥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彭城王刘义康骠骑长史,死在任上。谢弘微哀痛超过礼法,丧服虽然除去却仍不吃鱼肉。和尚释慧琳曾经和他一起吃饭,见他还是只吃蔬菜和素食,对他说:“施主平时就多疾病,除去丧服仍然不恢复膳食。如果因为无益的事情而伤了身子,难道就合乎您所希望的情理吗?”谢弘微说:“衣服帽子的变化,礼数不能越过,而在心中的哀痛,实在难以停止。”于是中止了吃饭,叹息不能自制。

乌衣之游

谢混风格高峻,接交的人很少,只和同族兄弟的儿子谢灵运、谢瞻、谢晦、谢曜、谢弘微以文学互相欣赏聚会,常常共同宴饮相处,住在乌衣巷,所以称为乌衣之游。也就是谢混诗中所说的“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此外即使是享誉当时的上流人物,也不敢到门上去。谢瞻富有才华、能言善辩,谢弘微常常用简要的话说服他,谢混特别敬重和珍视,称他作微子。对谢瞻等说:“你们几个人虽然才高善辩,却未必都合众人心意,要论领略会意机敏鉴赏、语言简明道理精妙,则应当和我共同推赞微子。”他常说:“阿远刚强浮躁仗气自负,阿客宽博而缺乏检束,谢曜倚仗才能而坚持操行不够严格,谢晦自己有智慧而听取善言不周全,如果要建树有利于天、地、人三才的功业,最终还是以此为遗憾。至于像微子,我没有什么挑剔的了。”又说“微子存异不伤别人,求同不害公正,如果年龄到了六十,一定会成为三公和宰相。”他曾在酒宴上喝得尽兴的时候,吟成韵语来鼓励谢灵运、谢瞻等人说:“康乐诞通度,实有名家韵,若加绳染功,剖莹乃琼瑾。宣明体远识,颖达且沉隽,若能去方执,穆穆三才顺。阿多标独解,弱冠纂华胤,质胜诫无文,其尚又能峻。通远怀清悟,采采詄兰讯,直辔鲜不踬,抑用解偏吝。微子基微尚,无倦由慕蔺,勿轻一篑少,进往必千仞。数子勉之哉,风流由尔振。如不犯所知,此外无所慎。”对谢灵运、谢瞻等人都有告诫的话,只有对谢弘微一个人完全是赞美。谢曜,是谢弘微的哥哥,“多”是他的小字。“通远”是谢瞻的字。“客儿”,是谢灵运的小名。晋代名家自己有封国的,离家任职大多是担任员外散骑郎,谢弘微也是担任散骑侍郎、琅笽王大司马参军。

尊重家人

  义熙八年(412),谢混因为是刘毅的同党而被处死,谢混的妻子晋陵公主改嫁给琅笽人王练。公主虽然执意不去,而诏令她要与谢家离绝。公主把谢混的家事委托给谢弘微。谢混家几代宰相,一门两次封国,田业十余处,仆役千人,只有两个女儿,年龄都是几岁。谢弘微经营产业,办事好像执行公务,一个钱一尺帛的出入,都有文簿记录。宋武帝做了皇帝,晋陵公主降封为东乡君。因为谢混是在前代皇帝时犯的罪,东乡君节义可嘉,允许她归返谢家。从谢混死九年了,而房舍整齐,仓库丰满,守门的人和平日无异。田地开垦,比旧时更有增加。东乡君赞叹说:“仆射生前就重视这个孩子,可以说是了解人的,仆射等于并没有死。”看到东乡君归来的宫廷内外的亲戚、教门和世俗的旧友,进门后无不叹息,有的还流下了眼泪,深为谢弘微的义行所感动。
  谢弘微性格严正,举止必定合乎礼度,事奉继亲家人,恭谨超过一般。对伯母和婶子、归宗的两个姑母,早晚伺候,尽他的诚敬之心。家内家外有时传话通讯,则把衣冠整好。在婢仆面前,不随便说笑。因此尊卑大小,就像敬神一样敬他。当时有个蔡湛之,曾见过谢安兄弟,他对人们说:“谢弘微容貌犹如中郎,而性情好似文靖。”
  文帝起初封为宜都王,镇守江陵,以琅笽人王球为朋友,谢弘微为文学。母亲去世后离职,守丧以孝顺被人称赞。服丧完毕,超过了期限还在吃蔬菜和素食。文帝即位,他担任黄门侍郎,和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称五臣。调任尚书吏部郎,参与机密研究。不久调任右卫将军,各个旧时的下属官员,都委托谢弘微进行选任。

替人偿还赌债

东乡君死了以后,遗留财富千万,园宅十几所,另外在会稽、吴兴、琅笽几个地方太傅谢安、司空谢琰时候的家业,奴仆还有几百人,公家和私人都说室内的资财应该归两个女儿,田宅僮仆应该属于谢弘微,而谢弘微一概不要。自己用私人的俸禄将她埋葬。谢混女儿的丈夫殷睿平时好赌博,听说谢弘微不取财物,便滥夺他妻妹和伯母以及两个姑姑应得的份额来偿还赌债,家中的妇女们就把谢弘微所让出的部分全都变卖,一点也不去争。谢弘微舅舅的儿子领军将军刘湛对谢弘微说:“天下的事情应该有个合理的裁判,您这样不管不问,怎么当官?”谢弘微笑而不答。有的人讥笑他是“谢家几代的财产,抵了殷睿一天的赌债,就好像是把财物扔到江海里来作为廉洁一样。”谢弘微说:“亲戚争财产,十分丑陋,现在家中的妇女们尚且没说什么,怎么可以引导着让她们争夺?现在分掉的多,共有的少,不至于会穷乏,身死以后,难道还能有什么关连?”

英年早逝

东乡君埋葬,谢混的墓被打开,谢弘微带病赶到,病于是更重了。元嘉十年(433)去世,年龄四十二岁。文帝极为叹惜,对谢景仁说:“谢弘微、王昙首年过四十岁,名位没有能让他们充分发挥才干,这是我的责任。”
谢弘微性情宽厚博大,没有喜怒。末年曾经和友人下棋,友人西南方的棋有致死的形势,又有一个客人说:“西南风急,可能会有翻船的人。”友人领悟了便进行了挽救。谢弘微大怒,把棋盘扔在了地下。了解的人知道这是他暮年的征象,果然由此而寿终。当时有一个很高的鬼住在司马文宣家,说是受到派遣来杀谢弘微。谢弘微的病每次加重,它就告诉司马文宣。等谢弘微死后,它也就和司马文宣告别而去。
谢弘微临终的时候告诉身边的人说:“有两橱书,等刘领军到来,可以在他面前烧掉,千万不要打开。”书是文帝的手敕,皇上对此感到十分痛惜。让左右二卫一千人办完了丧葬事务,追赠他为太常。

家庭成员

曾祖父

谢万,晋朝西中郎(谢安四弟)。

祖父

谢韶,车前司马。

父亲

谢思,武昌太守。

哥哥

谢曜(386-427):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元嘉四年卒。《宋书·谢述传》:谢述从兄子谢曜为刘义康长史,丧官,谢述代之。太祖与刘义康书曰:“今以谢述代曜。其才应详练,著于历职,故以佐汝。汝始亲庶务,而任重事殷,宜寄怀群贤,以尽弼谐之美,想自得之,不俟吾言也。”

母亲

刘氏,系刘耽之女,刘柳之姐,刘湛之姑。刘耽一女为桓玄妻,一女为谢思妻,谢弘微母亲刘氏对谢瞻兄弟有抚养之恩,且谢瞻兄弟事之同于至亲。谢思和瞻父谢重为同曾祖再从兄弟,思妻刘氏抚养重之子女,友穆之至,为世所少,谢氏家风至孝,于此可见一斑。刘氏卒于宋永初元年(420)六月-八月间, 刘氏卒时年当近六十,弘微年二十九岁,其兄谢曜三十三岁。

叔叔

尚书左仆射谢景仁。

时人评价

谢弘微与琅笽人王惠、王球都以简淡著称,有人对沈约说:“王惠如何?”沈约说:“令明简。”其次又问王球,沈约说:“茜玉淡。”又接着问谢弘微,沈约说:“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代的所谓名臣,弘微可以当之。”他就是如此地受到赞美。

历史记载

《宋书·谢弘微列传》

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祖韶,车骑司马。父思,武昌太守。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年十岁出继。所继父于弘微本缌麻,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义熙初,袭峻爵建昌县侯。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措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五言诗所云「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侄」者也。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门。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谓瞻等曰:「汝诸人虽才义丰辩,未必皆惬众心;至于领会机赏,言约理要,故当与我共推微子。」常云:「阿远刚躁负气;阿客博而无检;曜恃才而持操不笃;晦自知而纳善不周,设复功济三才,终亦以此为恨;至如微子,吾无间然。」又云:「微子异不伤物,同不害正,若年迨六十,必至公辅。」尝因酣宴之余,为韵语以奖劝灵运、瞻等曰:「康乐诞通度,实有名家韵,若加绳染功,剖莹乃琼瑾。宣明体远识,颖达且沈俊,若能去方执,穆穆三才顺。阿多标独解,弱冠纂华胤,质胜诫无文,其尚又能峻。通远怀清悟,采采标兰讯,直辔鲜不踬,抑用解偏吝。微子基微尚,无倦由慕蔺,勿轻一篑少,进往将千仞。数子勉之哉,风流由尔振,如不犯所知,此外无所慎。」灵运等并有诫厉之言,唯弘微独尽褒美。曜,弘微兄,多,其小字也。远即瞻字。灵运小名客儿。

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起家多拜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拜员外散骑,琅邪王大司马参军。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其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辅,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迁通直郎。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以混得罪前代,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姻亲,道俗义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伯叔二母,归宗两姑,晨夕瞻奉,尽其诚敬。内或传语通讯,辄正其衣冠。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

太祖镇江陵,宋初封宜都王,以琅邪王球为友,弘微为文学。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除镇西咨议参军。太祖即位,为黄门侍郎,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曰五臣。迁尚书吏部郎,参预机密。寻转右卫将军。诸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选拟。居身清约,器服不华,而饮食滋味,尽其丰美。

兄曜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沙门释慧琳诣弘微,弘微与之共食,犹独蔬素。慧琳曰:「檀越素既多疾,顷者肌色微损,即吉之后,犹未复膳。若以无益伤生,岂所望于得理。」弘微答曰:「衣冠之变,礼不可逾。在心之哀,实未能已。」遂废食感咽,欷不自胜。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

六年,东宫始建,领中庶子,又寻加侍中。弘微志在素官,畏忌权宠,固让不拜,乃听解中庶子。每有献替及论时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营膳羞,尝就求食。弘微与亲故经营,既进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酬之,时人比汉世孔光。八年秋,有疾,解右卫,领太子右卫率,还家。议欲解弘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书,固陈疾笃,得免。

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性不堪其非,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亲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病遂甚。十年,卒,时年四十二。

时有一长鬼寄司马文宣家,云受遣杀弘微,弘微疾增剧,辄豫告文宣。弘微既死,与文宣分别而去。弘微临终,语左右曰:「有二封书,须刘领军至,可于前烧之,慎勿开也。」书皆是太祖手敕。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子庄,别有传。(宋书 列传第十八 谢弘微)

《南史·谢弘微传》

弘微年十岁,继从叔峻,名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亲戚中表,素不相识,率意承接,皆合礼衷。

义熙初,袭爵建昌县侯。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数千卷书,国吏数人而已,遗财禄秩,一不关预。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晦、曜、弘微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诗所言「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者也。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门。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谓瞻等曰:「汝诸人虽才义丰辩,未必皆惬众心,至于领会机赏,言约理要,故当与我共推微子。常言「阿远刚躁负气,阿客博而无检,曜仗才而持操不笃,晦自知而纳善不周。设复功济三才,终亦以此为恨。至如微子,吾无间然」。又言「微子异不伤物,同不害正,若年造六十,必至公辅」。尝因酣燕之余,采采摽兰讯,直辔鲜不踬,抑用解偏吝。微子基微尚,无倦由慕蔺,勿轻一篑少,进往必千仞。数子勉之哉,风流由尔振。如不犯所知,此外无所慎。」灵运、瞻等并有诫厉之言,唯弘微独尽褒美。曜,弘微兄,多其小字。通远即瞻字。客儿,灵运小名也。晋世名家身有国封者,起家多拜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拜员外散骑侍郎、琅邪王大司马参军。

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馀处,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宋武受命,晋陵公主降封东乡君。以混得罪前代,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生平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姻亲、道俗义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

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伯叔二母,归宗两姑,晨夕瞻奉,尽其诚敬。内外或传语通讯,辄正其衣冠。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时有蔡湛之者,及见谢安兄弟,谓人曰:「弘微貌类中郎,而性似文靖。」

文帝初封宜都王,镇江陵,以琅邪王球为友,弘微为文学。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蔬素逾时。文帝即位,为黄门侍郎,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曰五臣。迁尚书吏部郎,参机密。寻转右卫将军,诸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选拟。

居身清约,器服不华,而饮食滋味尽其丰美。兄曜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卒官。弘微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噉鱼肉。沙门释慧琳尝与之食,见其犹蔬素,谓曰:「檀越素既多疾,即吉犹未复膳。若以无益伤生,岂所望于得理。」弘微曰:「衣冠之变,礼不可逾,在心之哀,实未能已。」遂废食歔欷不自胜。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友睦之至,举世莫及。口不言人短,见兄曜好臧否人物,每闻之,常乱以他语。历位中庶子,加侍中。志在素宦,畏忌权宠,固让不拜,乃听解中庶子。每献替及陈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与亲旧经营。及进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酬之,时人比之汉世孔光。

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馀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叡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病遂甚。元嘉十年卒,年四十二。文帝叹惜甚至,谓谢景仁曰:「谢弘微、王昙首年逾四十,名位未尽其才,此朕之责也。」

弘微性宽博,无喜愠。末年尝与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势,复一客曰:「西南风急,或有覆舟者。」友悟乃救之。弘微大怒,投局于地。识者知其暮年之事,果以此岁终。时有一长鬼寄司马文宣家,言被遣杀弘微。弘微疾每剧,辄豫告文宣。及弘微死,与文宣分别而去。

弘微临终语左右曰:「有二摎书,须刘领军至,可于前烧之,慎勿开也。」书是文帝手敕,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弘微与琅邪王惠、王球并以简淡称,人谓沈约曰:“王惠 何如?”约曰:“令明简。”次问王球,约曰:“蒨玉淡。” 又次问弘微,约曰:“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谓名臣, 弘微当之。”其见美如此。子庄。 (见《南史·列传第十·谢弘微传》)

谢弘微资料

谢弘微画像
  • 中文名谢弘微
  • 别名微子
  • 国籍东晋 南朝宋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建康
  • 出生日期391
  • 逝世日期433
  • 职业侍中 刘义隆五臣之一
  • 信仰佛教
  • 主要成就道德高尚的世族名流代表
  • 爵位建昌县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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