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简介<br /> 五院,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根据1928年10月8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设置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的总称,<br /> 行政院于1928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为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br /> 设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