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简介
墓志(汉语拼音:mù zhì;英语:Epitaph),放在坟墓里记载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的文字或石刻。
也指石刻上的文字。
由于在志文之后附有用韵语所作之铭,故又称为墓志铭。
一般多刻于石上,也有写刻于砖上的,还有个别的是用铁铸或瓷土烧成的。
中国墓志约起源于东汉时期,魏晋以后盛行。
日本、朝鲜受中国的影响也有墓志,日本的最早出现于奈良时代前期。
河南洛阳出土的汉延平元年 (106)贾武仲妻马姜墓志,虽不自称为墓志,但所记的内容已与墓志相近。
江苏邳县元嘉元年(151)缪宇墓后室石门上方所刻的题记,有官职姓名、死葬日期、韵语颂辞,实为后世墓志铭之滥觞。
当时由于盛行在墓前立碑,故此种埋入墓中的石刻文字是很少见的。
魏晋时期严禁在墓前立碑,而埋入墓中的小型墓碑的数量增多,如洛阳出土的永平元年(291)徐夫人菅洛墓碑、元康元年(291)成晃碑,形式和内容都与地面上的墓碑相同,只是形体缩小而已。
其后,有作圭形的,如洛阳出土元康九年徐美人墓志;有作竖长方形的,如北京出土的永嘉元年(307)华若墓志。
它们都自称为“铭”,因为志文后皆有四言韵语组成的“颂”辞。
也有比较简单的,只记姓名和卒年的,如江苏镇江出土的升平元年 (357)刘尅墓志。
自称为“墓志铭”的是山东益都出土的刘宋大明八年 (464)《刘怀民墓志铭》,这是目前发现的时代最早的墓志铭。
6世纪初的南北朝后期,墓志逐渐定型,志石多呈方形,志盖多呈盝顶形,也有个别作龟形的。
墓志盖在南北朝时期尚不普遍,隋唐以后,志盖相合,遂成定制。
志文的内容也逐渐形成一种固定的文体,首先叙述死者姓名、籍贯和家世谱系;再记其生平事迹,官职履历,并颂扬其政绩德行;最后记其卒葬年月和葬地;志文后为四字韵语的“铭”,以表达悼念哀思之情。
南北朝至隋的墓志上皆不署撰者书者姓名,唐代以后才在志文标题下署撰者书者姓名和官衔。
也偶有自撰墓志的,如甘肃兰州出土的明彭泽墓志,志前线刻彭泽肖像,志文为彭泽自述,长达7000余字,是特殊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