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简介
伊斯兰教(阿拉伯语:الإسلام, al-’islām;英语:Islam),是以《古兰经》为基础,圣训为辅助的一神教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穆斯林(伊斯兰信徒)相信《古兰经》为造物主命天使、天神给其最后使者穆罕默德逐字逐句的启示,而圣训则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录。
伊斯兰这一名称来自《古兰经》,源自闪语字根S-L-M,意为“追随、服从(真主的律法)”;穆斯林的名字也来自这个字根,意为“追随者”、“和平与善的实践者”。
伊斯兰教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
中国旧称“回教”、“清真教”或“天方教”。
古兰经被伊斯兰教信徒视为唯一神灵一字不漏的说话及先知的演示和生活例子(由同伴转述收集得来,称为圣训)。
伊斯兰(Islam)是一个同形异义词,有多个意思,又是阿拉伯语萨拉姆(Salaam)的闪族字根,萨拉姆可直译为“和平”。
其他的意思还有顺从,或把自身奉献给神。
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称为穆斯林,意指“顺从神的人”。
穆斯林是一个不变动词的分词,而伊斯兰(Islām)则是不定词。
穆斯林信仰独一且无与伦比的造物主阿拉,并相信人生意义和目的是追随、服从和取悦造物主安拉(真主)并慈爱所有真主的创造物;伊斯兰教导安拉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都有派遣了众多先使者带领并教导人类,历代各个时期、民族都有,其中包括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撒(耶稣)等,而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古兰经载有他所得的讯息。
伊斯兰的教义色彩较其他宗教更明显,而强调信仰与坚持戒律的价值观,伊斯兰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为“念、拜、斋、课、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个基本义务。
伊斯兰还拥有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该法律实际触及生活衣食住行及社会的每一个层面,由饮食、金融到战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
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帝国持续扩张,占据了大片的地区,促使哈里发国的诞生,传教活动亦吸引更多人改信伊斯兰。
早期哈里发的宗教政策、穆斯林的经济及商贸开拓及后来奥斯曼帝国的扩张都使伊斯兰从麦加向大西洋及太平洋的方向扩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多数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顺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伊斯兰教派,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伊斯兰神秘主义。
伊斯兰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
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地区、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社群。
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这里居住着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
南亚、中东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别占全球总数的25%、20%及15%。
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
截至2020年,全球约有19亿穆斯林,占24.9%的世界人口。
在信徒人数上,伊斯兰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
语源及词义
“伊斯兰”是一个动名词,出自闪语三字母的字根“s-l-m”,后来成为阿拉伯语动词“Aslama”,意指“接纳、追随、服从”。
伊斯兰的意思是接纳、追随和服从真主的命令或意志,而穆斯林是同一个动词形式的分词,意思是“追随者”、“拥护者”、“服从者”,用以指称伊斯兰教的信徒或所有服从造物主的事、物,因为信徒实践信仰方式包括行善、礼拜和遵从真主的指示。
在《古兰经》里,伊斯兰一词有时带有独特的言外之意。
在一些经文当中,这个词语带出了冥冥中自有主宰的意思:“真主欲使谁遵循正道,就使谁的心胸为伊斯兰而敞开;……”
有一些经文则将伊斯兰指称这个正信:“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正信),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作为你们的宗教(正信)。
”另一些经文则形容伊斯兰所指的接纳和追随的意思,是真心诚意的归依真主,而不仅是口头上的承诺。
在加百列圣训里,伊斯兰是伊斯兰三大要素的其中一个,另外两个是伊玛尼(正信)及伊赫桑(卓越),这里的伊斯兰在信仰学上就是认主学,从历史上认定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后使者,并在教义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个基本支柱的功修。
信条
真主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学观念是认主学,即是伊斯兰的信主独一论。
真主在阿拉伯语里称作安拉,部分学者相信那是“al-ʾilāh”(主)的简化字,又有人将之追溯到阿拉姆语“Alāhā”。
五功之一的认主学在清真言里有述,宣称除了安拉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最后使者,《古兰经》里断定了祂的独一性:“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天地必定破坏了……”。
《古兰经》又把真主描述为:“祂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祂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祂的匹敌。
”穆斯林坚信,真主不仅仅是某个民族的主,而是全人类的主,全世界的主,甚至是众世界的养主、普慈特慈的主。
他们也相信真主所造之物是受祂掌管、管理和支配,生命的意义是信仰、崇拜和服从祂。
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严格的一位论,真主阿拉是唯一真主。
穆斯林认为耶稣是前代的其中一位先圣先贤、一位先知、一位伟人,但仅只可以称耶稣为真主的使者,就像穆罕默德一样。
他们并不认同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认为那是多神论。
预定
预定,又称前定,根据逊尼派对“前定”的信条,真主已预定所有事物。
《古兰经》的经文也有说明,如:“我们只遇到真主所注定的胜败,是我们的保佑者……”穆斯林认为世上发生的所有善或恶的事物都是早已预定的,真主不容许的事物便不会发生,他把每个人已发生的事和即将发生的事都写在一块被严加保护的板子上。
据穆斯林学者所述,人类的所作所为是可以自主的,也是真主的意志,有不可改变部分(天生的),也有可改变部分(人为部分),人类只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负其他人的责。
大部分什叶派都不同意前定的说法。
天使
对天使、天神的看法在伊斯兰的信仰里至关重要,天使、天神的阿拉伯语“马拉克”(ملك malak)意指使者,与希伯来语“马拉克赫”(malʾákh)及希腊语“安基卢斯”(angelos),在中文则与道教的“力士(黄巾力士)”相近。
据《古兰经》所说,天使、天神没有自由意志,有别于人类,他们是完完全全追随、服从真主的所有命令。
天使、天神的职责包括转达真主的启示、赞美真主、记下每个人的行为(俱生神)以及在人们去世时取去他们的魂魄(死神)—等等。
《古兰经》里是这样描述天使的:“每个天神具有两翼,或三翼,或四翼。
祂(真主)在创造中增加祂所欲增加的……”
由于伊斯兰不接受把无形的事物形象化,因此伊斯兰艺术一般来说都避免用图画描绘天使、天神。
穆斯林相信天使、天神本体是不能被肉眼所见,穆罕默德等先知都是通过接触人形化的天使、天神那里获得天启。
他们不相信天上的事物能够用形像来表示,在伊斯兰,在西方艺术中的天使图像与对天使外观的观念,并不存在{。
天启
大部分穆斯林相信伊斯兰的圣书是真主向先知口授并被纪录下来的典籍。
穆斯林相信所有真主在以前启示过很多给之前的众先知使者们的经典,其中给穆萨(摩西)和尔撒(耶稣)并纪录在讨拉特(妥拉)及引支勒的部分内容遭到扭曲、篡改,(现在已不存在,只有极少残余碎片)混入了作者的言语。
《古兰经》是真主启示的原文,并且是真主最后的启示,也是阿拉伯语最出色的文学典范。
穆斯林相信《古兰经》的经文是真主在公元610年开始通过天使加百列向穆罕默德作出的启示,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逝世为止。
在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所有启示都通过他的同伴(萨哈巴)传承下来,但主要的传承方式是背诵者,当时就有许多萨哈巴们背记下全部、整本《古兰经》,直到今天有数以百万计背诵者,之后才再收集成册。
《古兰经》分为114个苏拉(章),共有6236节阿亚(节)。
年代较早(麦加时期)的一些苏拉主要论及伦理及宗教话题,较后期(麦地那时期)的苏拉则主要讨论与穆斯林社会相关的社会及道德事项。
《古兰经》较为侧重在道德方面给予指引,而不是法律指示,它被视为是“伊斯兰教原则及价值的原始资料”。
穆斯林法学家会在诠释《古兰经》的时候参考圣训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纪录作为诠释和具体示范。
对《古兰经》的诠释被称为塔夫细尔。
“古兰”一词是阿拉伯语的译音,解作朗读,穆斯林所指的《古兰经》,是指阿拉伯语的原版,而不是它的复印品及译本。
对于穆斯林来说,阿拉伯语原文的古兰经才是完美的,因为它是“启示的原文”,译文会因语言、时代不同及误译而造成缺失,译本只会被视为是《古兰经》的注释。
先知
穆斯林相信先知们(أنۢبياء anbiyāʾ )是被真主挑选成为替祂传递信息的人物(使者)。
根据《古兰经》,真主指示先知们把“真主的启示”传达给各国、各地、各民族的民众。
虽然先知们可以显示真主给他们的奇迹、神迹以证明他们的身份,但穆斯林相信他们都是凡人,而不是神明。
伊斯兰信仰学指出,所有真主的先知都宣扬伊斯兰正信的信息,即传递真主的启示正信~伊斯兰,让人们追随和服从真主的意志。
《古兰经》提及许多先知,包括亚当、努哈、亚伯拉罕、摩西,尔撒(即耶稣)等。
伊斯兰教也认同耶稣的存在,也非常尊崇耶稣,但不相信耶稣是神或者神的儿子——穆斯林们相信耶稣是穆罕默德之前的众多伟大先知之一。
穆斯林相信真主指派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带有真主讯息的先知(众先知的封印),向人类传达载于《古兰经》当中完美无暇的最后训示。
在伊斯兰里,穆罕默德生平的“基准”范例称为逊奈(字面上解作“行走的道路”)。
这些事迹被保存下来成为传说,称为圣训,详细叙述他的言语、行为及个人特征。
库德西圣训是其中一种圣训,是穆罕默德用自己的言语复述真主的说话,而《古兰经》则被认为是真主的原话。
古典穆斯林法学家沙斐仪强调逊奈在伊斯兰法里的重要性,把逊奈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法律来源。
穆斯林是跟随所有历代、各民族众使者们信和行(信仰和生活方式),而不是信或崇拜他们。
末日审判与复活
对于穆斯林来说,审判日(يوم القيامة Yawm al-Qiyāmah)的信条亦十分重要。
他们认为真主已经预定了审判日的时间,是人类不能预知的。
审判日的审判及大灾难也在《古兰经》及圣训里被描述出来,伊斯兰学者的诠释亦有所提及。
与前伊斯兰阿拉伯国家时期人们对认知不同,《古兰经》强调了死者复活,说明人类被聚集起来之后,亡者便会复活,以真主的审判作终。
穆斯林相信所有人类会在审判日被复活并接受审判,以决定他们的归宿,善功重的进天园,罪恶重的入火狱。
《古兰经》在地震章里把末日审判描述为“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
《古兰经》列出一些会使一个人被打下火狱的罪行,如至死不信、高利盘剥及犯奸淫等。
不过,《古兰经》明确地指出真诚悔过的人可以获得真主的赦免。
施舍、礼拜、爱护动物等善行可以得到进入天园的回报。
穆斯林视天园为极乐世界,《古兰经》有提及天园的特征及身处其中者实在所得的喜事。
有伊斯兰教的神秘学说认为天园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乐。
《古兰经》里有时会把审判日称为“报应日”(يوم الدين Yawm ad-Dīn)、“复活时刻”(الساعة as-sāʿah)及“大难”(القارعة al-Qāriʿah)。
圣训
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
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
主要内容是有关穆罕默德及其传教过程中的记事和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宗教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阐述等。
在穆罕默德生前并无文字记载。
他逝世后80余年,才开始根据传述,着手收录,并出现了各家各派的圣训实录。
到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布哈里、穆斯林·本·哈加吉、艾卜·达伍德、提尔米基、奈萨仪和伊本·马哲六人各自汇编的圣训集,流传颇广,被逊尼派称为六大圣训集。
此外,还有古兰经注、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哲学等学科的各种著作。
什叶派还有自己的经典,如四大圣训经、《辞章典范》等。
五条信仰
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五个基本信条。
信安拉 相信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和唯一的主宰;是全能全知、大仁大慈、无形象、无所在又无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无始无终、永生自存、独一无二的。
信天使 相信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一种妙体,为人眼所不见。
天使只受安拉的驱使,执行安拉的命令,各司其职。
它们并无神性,穆斯林只需承认他们的存在,不能膜拜。
天使数目很多,著名的有四大天使,其中以吉卜利勒的地位最高。
信经典 相信《古兰经》是“安拉的言语”,是通过穆罕默德“降示”的最后一部经典。
信先知 相信自“人祖阿丹”以来,安拉曾派遣过许多传布“安拉之道”的“使者”或“先知”。
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个使者,因而是最伟大的先知。
信后世 相信人要经历今生和后世,认为将有一天,世界一切生命都会停止,进行总的清算,即“世界末日”的来临。
那时所有曾在世界上生活过的人,都将“复活”,接受安拉的裁判,行善者进天堂,作恶者下火狱。
此外,各教派还有各自的特殊信条。
五功
五功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习俗,被认为是所有穆斯林都需要遵行的义务。
《古兰经》指出五功是穆斯林崇拜真主及履行宗教信仰的准则和证明,分别是“念、拜、斋、课、朝”,五种,念証(清真言)、礼拜(萨拉特)、施舍(天课)、斋戒月斋戒及在身体及财政条件许可之下于有生之年至少有一次到麦加朝觐。
什叶派及逊尼派都同意这五个项目就是五功。
清真言(证言)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经及教义:“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这是伊斯兰教所有信念及仪式的基础。
穆斯林须在礼拜时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
萨拉赫 即礼拜,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
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
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拜。
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组成。
天课 即施舍,这是施舍累积财富的行为,是所有财政状况许可的穆斯林的义务。
他们有义务将积蓄的固定部分捐献出来,帮助穷人及用于传播伊斯兰教。
天课被视为宗教义务,富人的财富是“真主恩惠的信托财产”,故富人有欠于穷人。
古兰经及圣训都认为穆斯林应自愿捐献更多的财富。
斋戒 即赖买丹月斋戒,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并思念过错。
斋戒是要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穷人。
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
一些穆斯林不会在赖买丹月斋戒,他们会分开不同的时间进行斋戒。
朝觐 即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的朝圣。
任何体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圣一次。
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由两件无缝的被单构成。
朝觐仪式包括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触摸黑石、在萨法山与麦尔卧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及象征性地在米纳(Mina)向魔鬼投石。
朝觐者在他们的社区里备受尊重,伊斯兰教师认为朝觐是对真主虔诚的表达,不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手法。
念证
清真言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以念証(宣誓)的具体声明:“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在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时须右手伸出食指比出1的手势,代表“认主独一”;念“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时,食指收回握拳。
前半部分表示声明者承认真主是唯一敬拜的神,这亦意味着声明者跟从真主在《古兰经》所作的启示和律例。
后半部分表示他们崇拜的真主是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接触他们。
穆斯林在奉行五个教规规订的礼拜时都会诵读清真言,以示他们追随真主的意志,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在此后被正式视为穆斯林。
清真言经常都出现在书法作品、清真寺的墙上、公众场所及穆斯林的家里,用以提醒穆斯林要崇拜独一的真主。
礼拜
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伊斯兰教的礼拜称为萨拉赫或萨拉特(صلاة Ṣalāh Ṣalāt)。
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
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
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如老人、病人、军人、旅宿者、孕妇、残疾人士等,可以减免礼拜次数。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礼。
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及赞美真主的用语组成。
清真寺是穆斯林的礼拜场所,穆斯林经常都用阿拉伯语“马斯吉德”来指称清真寺。
汉语的清真寺是指所有用于伊斯兰教礼拜活动的建筑物,但在阿拉伯语里,私人的小型清真寺与公众的大型清真寺有不同的名称。
虽然清真寺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礼拜场所,但它亦是穆斯林社群聚会及学习的地方,麦地那的先知寺曾经是贫苦人士的庇护所。
最早的一些清真寺没有叫拜楼,于是派人在其他地方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大部分现代清真寺都有叫拜楼及穹顶构造。
施舍
天课(زكاة ALA|Zakāt)有“净化”的意思,是指财政上有能力的穆斯林把累积的财富拨出一部分捐献给贫困及有需要的人士。
《古兰经》指明这些捐献仅给予“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
这是一种宗教义务,不是自愿性质的善举,富人被认为是亏欠有需要者,因为他们的财富被视为是“真主托付的赠款”。
据保守估计,穆斯林每年捐献的天课总额是全球人道援助金的15倍。
非贫困者每年需要捐献的天课是资产的2.5%。
《古兰经》及圣训又呼吁穆斯林自愿作出更多的捐献,这种自愿性质的捐献称为萨达卡。
斋戒
伊斯兰教的斋戒(صوم ṣawm)要求穆斯林在赖买丹月(伊斯兰历的第九个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及避免性交,他们会在这段时期前往清真寺进行额外的礼拜。
在赖买丹月结束的当晚,穆斯林会举办盛大的庆典。
斋戒的用意是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有需要的人。
伊斯兰教认为斋戒可以磨练穆斯林的道德品格,抵抗及远离任何形式的罪恶。
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如病人或孕妇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在赖买丹月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
除了赖买丹月必须恪守的斋戒,穆斯林亦可在其他时间进行斋戒,以调整心态及铭记对真主的信仰。
朝觐
朝觐(حج ALA|ḥajj)是在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伊斯兰历第十二个月)在麦加进行的宗教活动。
任何体格健全有能力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觐一次。
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
朝觐仪式包括在米纳及阿拉法特宿夜进行礼拜,接着追溯亚伯拉罕的足迹在穆兹达里法宿夜之后转至贾马拉特,象征式地向魔鬼投石,重复亚伯拉罕做过的动作。
朝觐者接着到麦加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穆斯林相信克尔白是亚伯拉罕建造的礼拜场所。
最后,朝觐者要在萨法山与麦尔沃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体验亚伯拉罕的妻子夏甲为她的儿子伊斯梅尔寻找食水的考验。
曾经去过朝觐的男穆斯林称为哈吉,女穆斯林称为哈佳,在穆斯林世界里倍受尊重。
历史
穆罕默德时期
穆斯林在传统上视穆罕默德为最后一位先知。
根据现存最早的传记资料所载,40岁的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开始透露他接收到相信是来自真主、经天使加百列(吉布里勒)传达的天启,一直持续到他在22年后逝世。
穆罕默德的同伴记录了这些天启的内容,从而编成《古兰经》。
在麦加的穆罕默德向人们传道,恳请他们摒弃多神宗教,崇拜唯一的真主。
虽然有一些人改信伊斯兰教,但麦加的权贵却迫害穆罕默德及他的追随者,导致一些穆斯林迁徙至阿比西尼亚(阿克苏姆帝国)。
许多在早期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是贫民及奴隶,如比拉勒。
麦加的权贵担心穆罕默德谴责部族意识、宣扬扶助贫民的讯息及呼吁停止多神崇拜会破坏他们的优越生活方式。
经历12年被麦加人迫害的生活及麦加对哈希姆系的杯葛之后,穆罕默德及他的亲人、穆斯林决定出走,在622年迁移到麦地那(旧称雅兹里布)。
穆罕默德与迁移到麦地那的穆斯林(迁士)及改信伊斯兰教的麦地那人(辅士)在那里建立了政治及宗教实体。
穆罕默德又草拟了麦地那宪章,落实麦地那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及异教徒社群的权利和责任,并把他们融合为一个社群,称为乌玛。
宪章保障宗教自由及妇女的安全,赋予麦地那圣地的地位、制定了对内施政及对外防卫所需的税收体系及解决争议所需的司法体系。
移居麦地那的麦加人及当地的麦地那人都同意捍卫穆罕默德及麦地那,对抗外来的威胁,包括多个犹太人部族。
在数年之内,他们与麦加爆发了两次冲突。
首先是624年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在这次战役里取得胜利。
麦加人为了复仇在一年后进军麦地那,双方在伍侯德战役里交战,虽然麦加人获胜,但他们无力攻取麦地那。
其他阿拉伯地区的部族组成联盟,并在壕沟之战里围攻麦地那,意图消灭伊斯兰教。
麦加与穆斯林在628年签订侯代比亚和约,和约列明穆罕默德要退回投奔他的麦加人。
不过,在和约签订之后有更多的麦加人改信伊斯兰教,并迁出麦加,切断麦加的贸易路线。
穆罕默德在629年几乎兵不血刃地征服麦加,并在632年逝世之前统合各个阿拉伯部落皈依伊斯兰教。
哈里发国与内乱
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之后,对于由谁来继承他成为穆斯林社群的领袖出现分歧。
最终,在其他穆罕默德伙伴的支持下,阿布·伯克尔成为了首任哈里发。
在他的统治之下,穆斯林镇压了阿拉伯部落策动的里达暴动(又称叛教战争),又把势力延伸至叙利亚及伊拉克。
伯克尔又接纳穆罕默德另一位重要伙伴欧麦尔的建议,把《古兰经》编纂成书。
阿布·伯克尔在634年逝世,由欧麦尔、奥斯曼·本·阿凡、阿里、哈桑·本·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相继继位,他们被统称为四大哈里发,在他们的管治下,穆斯林军队征服了波斯、叙利亚、亚美尼亚、埃及及北非部分地区。
欧麦尔在644年被波斯人刺杀,奥斯曼被推选成为哈里发,但过程受到更大的阻力。
奥斯曼制订了《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并发送至全国各地。
656年,奥斯曼亦遇刺,阿里成为哈里发。
在与敌对势力爆发了第一次穆斯林内战后,阿里在661年被哈瓦立及派刺杀。
此后,奥斯曼的表亲、不承认阿里为哈里发的穆阿威叶掌权,创建阿拉伯帝国的倭马亚王朝。
宗教及政治领导权的争端引起穆斯林社会的分裂。
多数穆斯林都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是合法的,他们就是逊尼派。
少数穆斯林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阿里及他的后裔才应该是统治者,这类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
穆阿威叶在680年逝世后,继承问题的争论再度引发内战,是为第二次穆斯林内战。
倭马亚王朝征服了北非、西班牙,势力直达中亚及印度河流域。
作为少数宗教族群的当地犹太人及基督徒受到严重迫害,他们被课以重税,以支持穆斯林在602-628年的东罗马帝国和萨珊波斯之间的冲突里作战,加上两个帝国大规模的战争令他们的军事都衰弱,使倭马亚能得以迅速征服各地,夺得东罗马帝国及波斯帝国的领土。
不过,在签订麦地那宪章之后,犹太人及基督徒仍然可以在国内通过他们的法官执行他们的法律。
在750年,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后裔勾结心怀不满的非阿拉伯裔穆斯林(马瓦里)、贫困的阿拉伯人及一些什叶派,并在阿布·穆斯林将军的协助下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
古典时代
主要的圣训集在阿拔斯王朝的早期得以整编。
伊斯兰教法学家贾法尔·萨迪克的理论学说形成了贾法里派,而逊尼派的四大法学派别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及沙斐仪派则分别出自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仪的学说。
沙斐仪又设计了一种确认圣训可靠程度的办法。
塔巴里及伊本·凯西尔分别在9世纪及14世纪所写的《塔巴里古兰经注》及《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是最常用的《古兰经》注释本。
哲学家伊本·西那及法拉比设法将希腊的哲学理论并入伊斯兰神学,至十一世纪时神学家安萨利等人极力反对他们的观点,最终占得上风。
马蒙及穆阿台绥姆等哈里发把穆尔太齐赖派的哲学列为官方的信条,下令穆斯林跟从。
穆尔太齐赖派是一个受希腊影响的哲学流派,属于一种叫凯拉姆的思辨神学,凯拉姆是指辩证法。
许多传统穆斯林都不承认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并谴责他们贬低《古兰经》的地位。
罕百勒拒绝向马蒙妥协,因而被投入暗无天日的巴格达监狱接近三十个月。
由艾什尔里建立的艾什尔里是凯拉姆的另一个流派。
一些穆斯林开始质疑尘世间放纵的生活并非虔诚的表现,他们强调清心寡欲,过着清贫、谦卑及正直的生活。
苦修的伊斯兰神学家哈桑·巴士拉激发起苏非主义运动。
通过安萨利的规范化及重整,苏非主义在13世纪变革,发展出苏非教团的模式。
苏非教团是灵修导师与学生组成的团体。
这个时代又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
在这时开设的公立医院(称为病坊)在医治病人的方式上具有现代教学医院的鶵形,医学生在接受教育和实习后需要通过考试才可以取得行医资格。
建于859年的卡鲁因大学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认定是世上最早颁授学位的大学。
有学者博士学位是源自穆斯林法学院的教学资格。
实验及定量技巧的标准亦得以落实,并形成引证的习惯。
海什木被视为是现代科学方法之父,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位真正的科学家”。
政府会向科学家发放相当于当今职业运动员的薪水。
有人认为哥白尼采用了阿拉伯天文学家的观测数据,从而提出日心说。
贾希兹亦提出自然选择的基础理论。
鲁米写了一些最出色的波斯诗歌,至今依然是美国最畅销的诗歌作品之一。
8世纪的柏柏尔人叛乱使第一个独立于哈里发国的穆斯林国家得以成立。
隶属伊斯玛仪派的组织卡尔马特在930年发起叛乱声讨阿拔斯王朝,麦加遭到洗劫,黑石亦被掠夺,后来阿拔斯王朝赎回黑石。
蒙古帝国在1258年灭掉阿拔斯王朝。
在这时,德里苏丹国统治印度次大陆的北部。
伏尔加保加利亚亦成为伊斯兰教的国家。
许多穆斯林前往中国经商,在宋朝的进出口贸易当中有重要的地位。
近代
在14世纪初,苏非商人把伊斯兰教带进东南亚,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传播到苏门答腊及印度尼西亚东部。
伊斯兰教亦传播到中亚突厥人及蒙古人的原居地,成为几乎所有突厥语族人的宗教。
除了经由陆路东抵中国西部的新疆,伊斯兰教又通过广州等港口从海路传入中国,最早具传统中国特色的清真寺仍然屹立在广州。
马里在15世纪有一个兴盛的穆斯林王国,伊斯兰教在大部分西非地区落地生根,遍及萨赫勒、尼日河沿岸及当今的尼日利亚。
阿拉伯的穆斯林部落亦在14世纪迁居至苏丹,当地的努比亚人亦逐渐转信伊斯兰教。
在这时,什叶派最大的派系宰德派与大部分的逊尼派派系一样都采纳哈乃斐派的法学。
什叶派的萨非王朝在1501年当政,征服了整个伊朗。
随后,萨非王朝强迫大量的伊朗逊尼派穆斯林改信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
直至现在,十二伊玛目派仍然是伊朗的国教。
鄂图曼帝国则通过海陆路的武力扩张威胁欧洲,他们在1529年的维也纳之围兵锋直指中欧。
通过征服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及塞尔维亚,伊斯兰教亦乘势传入东欧。
在16世纪之前,克里米亚、俄国南部、哈萨克及西伯利亚西部亦受到伊斯兰教法的管治。
高加索地区在17世纪中叶之前亦落入伊斯兰势力的手里。
在1800年代开始,穆斯林世界的政治局势开始全面衰退。
这种衰退在文化上十分明显,18世纪尚有塔基丁在伊斯坦堡设立天文台,杰辛格天文台也是在这个世纪内建成,但到20世纪,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拥有主要的天文台。
大英帝国在19世纪正式结束了蒙兀儿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奥斯曼帝国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瓦解,哈里发国的制度在1924年寿终正寝。
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瓦哈布在18世纪于当今的沙特阿拉伯推动赛莱菲复兴运动,这是逊尼派的一种极端保守改革运动。
他们自称为认主独一者(一神论者),外界则称为瓦哈比派。
建基于伊本·泰米叶及伊本·卡伊姆·贾兹亚的学说,瓦哈比派致力于维护一神论,革除后世的创新达到净化伊斯兰教的目的。
他们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庙宇和神殿,导致许多庙宇和神殿都遭到破坏,包括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在麦加及麦地那的遗址。
19世纪则出现德奥班德运动及巴雷尔维派,他们都是伊斯兰复兴运动。
现代
随着与工业化国家的接触,穆斯林通过经济移民来到新的地区。
许多的穆斯林以合约佣工的身分由印度、印度尼西亚移居到加勒比地区,使加勒比成为穆斯林人口比例最大的美洲地区。
此外,都市化及在非洲的贸易增长使穆斯林在新的地区定居,又在这些地区传播伊斯兰教,结果使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穆斯林在1869年至1914年倍增。
自1960年代开始,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劳工移民到欧洲,使穆斯林移民显著地增加,现在西欧国家的穆斯林人口大约有2,000万。
有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知识份子不再把永恒不变的伊斯兰教宗教信仰与过时的文化传统习俗混为一谈。
自由派尝试使宗教传统与现代的世俗统治及人权规范共存。
自由派的支持者认为解读宗教经典的方法有多种,又强调有需要“在宗教事务上留有独立思考”的空间。
女权问题在现代有关伊斯兰教的讨论当中有很大的比重。
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关闭了许多清真寺,并禁止宗教活动,但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伊斯兰教在中国又兴盛起来。
阿尔巴尼亚曾经是第一个正式禁止包括伊斯兰教在内所有宗教习俗的国家。
另外,在柬埔寨,由于穆斯林独特的信仰与红色高棉仇视所有宗教信仰的政策不兼容,约有15万占族穆斯林在红色高棉时期被杀害。
在土耳其,军事政变推翻了伊斯兰政权,政府建筑物内禁止佩戴头巾,突尼斯也一样。
阿富汗(塔利班)及伊朗的革命运动则将世俗政权推翻,建立了较极端的伊斯兰政权。
一些跨国的极端组织如奥萨玛·宾·拉登的基地组织诉诸恐怖主义反抗西方的影响。
穆罕默德·阿布都、贾迈勒丁·阿富汗尼及穆罕默德·伊克巴勒等伊斯兰思想家意识到穆斯林社会落后于欧洲,他们呼吁要振兴及活化伊斯兰教的思想和习俗,以恢复穆斯林的尊严和高尚的地位。
学者阿布·阿拉·毛杜迪则推动了现代伊斯兰主义的发展。
经常被封杀的穆斯林兄弟会等伊斯兰组织提倡利用伊斯兰教作为全面的政治操作方案。
伊朗的革命推翻了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国。
土耳其的伊斯兰政党正义与发展党在民主制度下执政了超过十年,其他国家的伊斯兰政党在阿拉伯之春后的选情亦顺利。
1969年耶路撒冷阿克萨清真寺的纵火事件促使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立,该组织致力于促进穆斯林国家之间的全面合作。
出于对伊斯兰教的虔诚而出现的现象遍布全球。
在许多地方,穿戴希贾布(头巾)越来越普遍,支持奉行伊斯兰教法的穆斯林比率亦增加。
随着越来越多的宗教资料以电子形式发放给穆斯林,他们能够接收到足够精确的讯息,不再倚赖沦为配角的教士。
一些组织开始利用传媒传播伊斯兰教,例如24小时电视频道Peace TV。
由于伊斯兰教的价值观切合非洲传统的生活方式,许多专家都认同伊斯兰教在东非和西非的增长超出其他宗教。
法律与法学
沙里亚法规(字面解作“前往温泉胜地的道路”)是由传统伊斯兰学术界所建立的伊斯兰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遵从沙里亚法规。
根据《大英百科全书》,沙里亚法规是“出于宗教信仰而使穆斯林负有义务遵守的一种问责制度”。
《古兰经》制定了人们和社会的权利、责任及他们需要遵守的规则。
穆罕默德则树立榜样,这些范例都记录在圣训里,展示他在实际上如何于社会上落实这些规定。
伊斯兰教法广泛包罗每个细节,从国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
《古兰经》指出,侯杜德是五种特定罪行的刑罚,该五种罪行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
《古兰经》及圣行里亦包括了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及伤人、谋杀的赔偿机制,还有斋戒、施舍、礼拜的律例。
法学家在《古兰经》、圣行及通过其他方式找到的具体线索而解释法理依据,是为费格赫(伊斯兰教法学)。
伊斯兰教法渊源学则解释伊斯兰教法是如何从法律来源当中得出,并说明它们的分类、理解及应用方式。
在9世纪,法学家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学生沙斐仪把伊斯兰教法学的理论编纂成典,他的著作称为《法源论纲》,为伊斯兰教法提供理论基础。
根据沙斐仪所述,伊斯兰教法的来源有四个,依重要性排列分别是《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学家的共识(伊制马)及类比论证(格雅斯)。
法学家
伊斯兰教里有许多词汇用以指称在宗教上获得认可的身份,法学家一般是指涉猎伊斯兰研究多门学科的穆斯林法律学者。
从广义上来说,乌理玛是指接受过多年的教育及钻研伊斯兰教科目的穆斯林神职人员,例如穆夫提(解释伊斯兰教法的学者)、卡迪(伊斯兰教法法官)、法基赫(伊斯兰教法学专家)及穆哈第斯(圣训专家)。
一些人把学术身份较低的村落穆拉(接受过伊斯兰神学及法学教育的人)、伊玛目(领祷者)及毛拉维(高级伊斯兰学者)包括在乌理玛之内,另一些人则认为符合较高资格的神职人员才可以称为乌理玛。
一些穆斯林奉行伊智提哈德作出法律裁决,不承认宗教权威人士。
伊斯兰教是一神论宗教,真主是唯一的神,穆斯林不会崇拜法学家,他们视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都是源自真主,法学家不能加以改动,他们的职责是通过《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及其他先知的言行解读圣典。
礼仪与饮食
许多习惯都属于伊斯兰教的礼仪法,称为艾达卜。
这些礼仪包括以色兰(愿主赐您平安)来问候他人、经常诵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进食吃喝。
伊斯兰教的卫生习惯则主要属于个人整洁及健康的范畴,对男性有割礼的习俗。
伊斯兰教葬礼的仪式包括在遗体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礼拜,这种礼拜称为者那则礼,遗体须洗净及以殓布包裹,并葬在坟墓里。
穆斯林的饮食受到限制,禁止食用及饮用猪肉制品、血、腐肉及酒。
所有动物肉类都必须经由穆斯林或其他有经者以真主之名屠宰。
穆斯林可以合法食用的食物被称为哈拉勒。
家庭
伊斯兰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伊斯兰教界定了家庭各个成员的义务和法定权利。
父亲负责家庭的财政,有义务向他的家庭成员提供福利。
财产继承的划分在《古兰经》里亦有说明,它提到死者的大部分遗产都会由直系亲属继承,一部分会用作支付债务及遗赠之用。
与死者具备同样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女性亲属一般可继承的遗产份额是男性亲属的一半。
伊斯兰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婚姻双方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要约和承诺,婚姻合同里规定新郎将聘礼(麦亥尔)送给新娘。
只要觉得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妻子,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多达四位妻子。
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
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里的离婚又称为塔拉克,丈夫须读出“离婚”来开始离婚的进程。
学者对于圣典在传统的伊斯兰习俗如面纱、隔离的根据存在分歧。
二十世纪伊始,穆斯林社会改革者反对这些诸如一夫多妻制的习俗,成效各异。
穆斯林妇女在衣着保持庄重的同时尝试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的各项事务,以顺应现代的潮流。
一些伊斯兰组织如塔利班则力图继续实行适用于妇女的传统法律。
经济
为了减少贫富悬殊,伊斯兰经济法学鼓励贸易,不鼓励囤积财富,并禁止计息贷款(高利贷在阿拉伯语里称为里巴)。
天课是针对累积财富征收,贸易则不须课税。
由于高利贷可以使富人不需要承担风险而变得更加富有,因此在伊斯兰教里遭到禁止。
使贷方承担风险的分红制及风险投资则可以接受。
投机性质的粮食囤积也不获鼓励。
伊斯兰教亦禁止侵占他人的土地。
对利息的禁制使不设利息的伊斯兰银行应运而生。
在穆罕默德时期,国家所得的财物会马上用于扶贫。
欧麦尔在634年设立福利机构贝特马尔,把天课的收入用于扶助穷人、长者、孤儿、寡妇及残疾人士。
贝特马尔在正统哈里发时期营运了数百年,并延伸至倭马亚王朝及阿拔斯王朝。
此外,欧麦尔又设立儿童补助金及养老金的制度。
政治
伊斯兰学者普遍都认为早期的穆斯林社会不划分宗教权力及政治权力。
穆罕默德是宗教及政治两方面的领导人,后来的正统哈里发时期亦沿用这种制度,宗教及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哈里发的手里。
根据学者拉皮德斯所说,哈里发的职责是“教授穆罕默德的启示、解决争议、维持秩序、延续穆罕默德的征服运动以保障穆斯林社群的利益”。
《古兰经》甚少提及政府,亦没有详细论述伊斯兰教理想的统治方式及穆斯林社群的统治者,但它的语调却影响到伊斯兰教的政治概念,特别是一些政治思想是源自乌玛(穆斯林社群)的概念。
穆斯林世界在接触到西方的世俗理想后有不同的走向。
土耳其在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的改革后成为了世俗国家。
与此相反,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使伊朗的世俗政权被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领导的神权国家伊斯兰共和国取代。
吉哈德
吉哈德(جهاد Jihād)是指“奋斗、努力,战斗”的意思,一些穆斯林所说的六功就是在五功的基础上加上吉哈德。
吉哈德的广义被界定为“运用最大限度的力量、气力、努力及能力对付不被认可的事物”。
不被认可的事物可指魔鬼、私欲及敌人,故可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吉哈德。
吉哈德一词如果不是用作修饰词,一般被误解或曲解为军事层面上的意思。
吉哈德是指一人对追求宗教及道德完善的斗争。
特别是什叶派及苏非主义的穆斯林权威人士将吉哈德分为“大吉哈德”及“小吉哈德”,“大吉哈德”是指与私欲作斗争,“小吉哈德”则指战事。
在伊斯兰法学里,军事上的吉哈德常指对非穆斯林侵略者采取的军事行动,以保卫及捍卫伊斯兰为目的,视为被压迫下的最后选择,但战争方式则受许多道德条件的约束,如不杀妇女儿童等。
吉哈德是伊斯兰法律里唯一容许使用的战争形式,穆斯林可对叛教者、叛徒、路霸、暴力团体及攻击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领袖及国家等发动吉哈德。
大部分的穆斯林会理解吉哈德为防卫战。
在大部分的情况及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吉哈德是集体的责任,只要部分人履行了这一责任,其他人便可得到豁免。
只有一些拥有既定权力的人负有个人的责任。
其他民众只会在动员的情况下才会被牵涉在内。
教派
逊尼派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占穆斯林总数的75%-90%。
他们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重视《古兰经》及圣训的宗教权威。
这些穆斯林大约在10世纪下半叶自称为“遵奉逊尼的人们”,以区别于其他少数派。
逊尼派穆斯林认为首四任哈里发都是穆罕默德的正统继任人,穆罕默德在逝世之前并没有建立继任的制度或指定任何继承人,继任的阿布·伯克尔是麦地那的领袖选举出来的。
他们相信哈里发应该选贤与能由最合资格的人出任,而不是世袭。
逊尼派会先根据《古兰经》行事,然后才是圣训。
如果在《古兰经》和圣训里都找不到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案,他们会运用四个法学派别提供的法理依据作出裁决,这四个法学派别分别是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及沙斐仪派,建基于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仪的学说。
四个法学派别都相互承认各自的学说,穆斯林可以选择他们认可的法学派别。
巴雷尔维派及德奥班德运动是逊尼派的分支。
巴雷尔维派是南亚逊尼派的复兴运动,有超过2亿信众。
他们自视为最早穆斯林社群的南亚后裔及代表,强调伊斯兰教法在所有事务上的最高地位,奉行苏非派的习俗,敬拜先知穆罕默德。
在逊尼派传教组织伊斯兰的召唤及世界伊斯兰使命的协助之下,巴雷尔维派得以传播至南非、美国、欧洲及澳大利亚。
德奥班德运动是在1867年成立的印巴改革运动,发源自印度德奥班德,深受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派影响。
赛莱菲派又称瓦哈比派或圣训派,是一个极端保守的伊斯兰运动。
他们认为伊斯兰教及穆斯林社会被思想落后的乌理玛(穆斯林学者)、苏非主义及虚假的革新所害,并受到西方殖民主义及世俗主义的威胁。
他们寻求把伊斯兰教恢复到他们认为的理想状态,不盲目遵从传统逊尼派法学派别的裁决,只参照《古兰经》、穆罕默德及第一代穆斯林的言行而为。
什叶派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第二大的宗派,占穆斯林总数的10-20%。
什叶派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伊朗、阿塞拜疆、伊拉克南部及南亚,他们自视为是穆斯林里的“精英”。
虽然逊尼派认为哈里发是由社群选举产生,但什叶派却相信穆罕默德指定了他的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作为他的继承人,并认为只有阿里的一些后裔才能够成为伊玛目(穆斯林的领袖),因此他们认为阿里是第一位伊玛目,拒绝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阿布·伯克尔、奥斯曼·本·阿凡及欧麦尔·本·赫塔卜的合法性。
什叶派亦有多个分支,十二伊玛目派、宰德派及伊斯玛仪派是其中最重要的教派。
不同的教派奉不同的阿里后裔为伊玛目。
十二伊玛目派及伊斯玛仪派都视贾法尔·萨迪克为第六任伊玛目,但在萨迪克逝世之后,伊斯玛仪派视他的儿子伊斯玛仪·贾法尔为继承人,十二伊玛目派则奉他的另一位儿子穆萨·卡齐尔为第七任伊玛目。
宰德派认定贾法尔·萨迪克的父辈宰德·本·阿里为第五任伊玛目,因此其后的继位顺序亦不同。
穆斯塔利派、阿拉维派及阿列维派是一些较小的什叶派教派。
一些什叶派教派对伊玛目的敬拜超出了传统伊斯兰教的界限,被称为极端派。
苏非主义
据信众所说,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
15世纪的苏非派宗师艾哈迈德·扎鲁克把苏非主义定义为“以修养内心、摒弃杂念全心全意侍奉真主为目的的一门学问”。
德加维教团的导师艾哈迈德·伊本·阿吉巴则称苏非主义是“让人知道怎样可以感应真主存在的学问,培养出一些可敬的品性以净化和美化个人的内心”。
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神秘苦修方式,通过个人对真主的体验而寻求对真主的爱戴和认识。
苏非派穆斯林着重伊斯兰教的精神层面,他们必须接受训练才可以运用他们的“认知及情绪感官”直接接触真主。
哈桑·巴士拉是苏非派的元老,他不仅劝告穆斯林不要造孽,还号令他们要为了精神上的永生而在日常生活里洁身自好,后来的安萨里在他的著作里把神学和神秘主义的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
苏非主义流行于突尼西亚、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塞内加尔、乍得及尼日尔等国家。
苏非主义在中亚亦强势复兴,那里被视为是苏非主义的中心,在对抗沙俄及苏联的殖民主义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苏非派穆斯林及各种苏非教团是这里的主要宗教形象。
其他教派
阿赫迈底亚是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在1889年的印度创立的伊斯兰改革运动,在全球有超过1,000万穆斯林信众。
艾哈迈德声称自己就是伊玛目马赫迪(伊斯兰教预言的救世主)、再世基督及黑天的化身。
哈瓦利吉派则是早年反抗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的统治而分裂出来的教派,其分支伊巴德派在全球有145万信众。
与其他的哈瓦利吉派不同,伊巴德派不会把其他教派的穆斯林视为必须对抗及消灭的异端。
其他少数派还有唯经派、马赫达维耶派等。
此外,伊斯兰民族、百分之五民族、摩尔科学神殿等都是黑人的穆斯林运动。
无教派穆斯林
无教派穆斯林援引《古兰经》仪姆兰的家属章第103段经文来说明他们的身份,该段经文呼吁穆斯林要团结一致和不要分裂。
皮尤研究中心报称在七个国家里自称“只是穆斯林”的穆斯林占大多数,在另外三个国家则占相对多数,当中比例最高的国家是74%的哈萨克。
在至少22个国家里,每五位穆斯林里就有一位自称“只是穆斯林”。
不过,上述的大多数国家要么是以逊尼派为主流,要么是以什叶派为主流,没有其他教派分庭抗礼,因此而导致这些国家的许多穆斯林只是简单地称自己为穆斯林,而不指明是属于某个教派。
此外,有其他资料给出与皮尤研究中心不同的数据,这些资料显示在上述的国家里除了传统上以什叶派为主体的阿塞拜疆,其他国家的穆斯林都是逊尼派占大多数。
人口统计
2009年一个调查232个国家及地区的人口统计发现,全球人口的23%,即15.3亿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当中的75%-90%是逊尼派,10%-20%是什叶派,还有少数属于其他派系。
约有57个穆斯林为多数的国家,在穆斯林当中,阿拉伯人占大约20%。
全球穆斯林人口由1900年的2亿飙升至1970年的5.41亿,并在2009年达到15.16亿。
大部分穆斯林都在亚洲和非洲。
全球约62%的穆斯林都在亚洲生活,超过6.82亿人分布在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及巴基斯坦。
在中东,非阿拉伯的土耳其及伊朗是最大的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
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穆斯林国家,他们的穆斯林人口超过任何一个阿拉伯国家,包括埃及。
大部分的估算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大约2,000万至3,000万穆斯林(1.5至2%人口)。
不过,圣地牙哥州立大学国际人口中心向《美国新闻及世界报道》提供的数据却表明中国有6,530万穆斯林。
在许多欧洲国家,伊斯兰教是仅次于基督教的第二大宗教。
伊斯兰教在美国亦逐渐迫近第二大宗教的位置,根据皮尤论坛及美国-伊斯兰关系理事会的数据,美国穆斯林的人数介乎245.4万至700万。
2015年,皮尤研究中心在关于世界宗教的调查报告中表示全球穆斯林人口数量正迅速上升,而且该数字将在2050年与基督徒数量相当。
文化
伊斯兰文化一词可以是指伊斯兰教相关的文化,例如节日及服饰。
它又经常被用来指称传统穆斯林的文化。
伊斯兰文明则指早期哈里发国的综合文化,包括非穆斯林在内,有时又称为“伊斯兰风味”。
艺术
伊斯兰艺术包含7世纪以后聚居在穆斯林地区的人民(不一定是穆斯林)所创作的视觉艺术,包括建筑、书法、绘画、陶艺等各个领域。
最重要的伊斯兰文化表达方式或许就是建筑,特别是清真寺的四穹顶及多柱式建筑。
伊斯兰文明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可以通过这种建筑物得以体现。
举例来说,北非及西班牙的伊斯兰建筑有古罗马及拜占庭的特色,如具备罗马及拜占庭建筑那种大理石及斑岩圆柱的凯鲁万大清真寺、格拉纳达阿兰布拉宫的庭园外围的列柱令人想起罗马庭园的柱廊、科尔多瓦的大清真寺有罗马的圆柱及拜占庭的马赛克。
在许多伊斯兰文化习俗里,人物及动物的图像并不受欢迎,这与所有亚伯拉罕宗教反对偶像崇拜的规条有关。
阿卜杜拉·伊本马苏德传述穆罕默德说道:“实在的,在复活日火狱中的居民当中最受折磨的人就是做画的人。
”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学者对这个规条有不同的解读,莫卧儿、波斯及土耳其艺术亦有动物和人物的画像。
对生物图像的反感经常被用来说明造就了书法、棋盘铺嵌及图案的流行,使它们成为伊斯兰艺术文化的重要部分。
历法
穆斯林时代在公元622年的希吉拉(迁移)正式开始,那是穆罕默德重要的转捩点。
据称哈里发欧麦尔将那一年定为伊斯兰历1年。
伊斯兰历是阴历,根据月球的形态决定每个月的开端和结束,与犹太历一样,一天是从日落开始至下一次的日落为亦止。
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节日固定在阴历的日子之上,因此这些节日会定在公历不同年份的不同季节上。
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两个节日一个是都尔黑哲月第十天的宰牲节(古尔邦节),是麦加朝觐的日子,另一个是闪瓦鲁月第一天的开斋节(肉孜节),标志着赖买丹月(斋月)的结束。
习俗
在穆斯林家庭里,婴儿的出生被视为是“真主的恩赐”,家人会在婴儿的耳边向他们宣礼,接着家中最年长或最受尊重的长辈会把一小片糖、枣或蜜糖放到婴儿的牙床上,象征可使婴儿变得善良和可爱。
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七天,家人会举办名为阿其刮的庆典,婴儿会进行剃头的仪式,穆斯林亦会在这时为男婴实施割礼。
穆斯林的婚礼称为尼卡,新郎及新娘要在婚礼上签署合同,合同上要说明新郎给予新娘的聘礼,通常是金钱。
婚礼可在家里、清真寺或公共会堂举行,由伊玛目或年老的穆斯林主持。
具体的仪式因族群的不同而有异,但通常都会设宴,新婚夫妇会在婚礼当天或数天后广邀朋友、邻居及家人一起进餐,让社群知悉他们已经结婚。
在一些地方,新娘会在结婚当天沐浴,并在身上涂上一种叫散沫的染料。
穆斯林的丧葬仪式应尽量在死亡当天办理。
遗体首先会进行清洗洁净,然后七窍会被堵上,继而以裹尸布包裹,穆斯林不使用棺材。
参加丧礼的人们会进行礼拜及经文颂读。
被裹尸布包裹的遗体会被放在担架上并带到墓地下葬,遗体的脸部朝向麦加的方向,使亡者可以听到宣礼员叫拜。
由于伊斯兰教末世论有死后肉体复活的说法,因此火葬不被接受。
国教地位
有九个国家宣称它们是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谋求推动伊斯兰教在国内占据更广泛及更重要的地位,它们同时以伊斯兰教为国教。
这九个国家分别是:
阿富汗、巴林、文莱、伊朗、毛里塔尼亚、阿曼、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
另有十七个国家或地区亦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没有自称为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共和国,他们是:
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吉布提、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摩洛哥、巴勒斯坦、卡塔尔、索马里、索马里兰、突尼斯、阿联酋
节日和圣地
主要节日有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1日)、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和圣纪(穆罕默德诞辰,教历3月12日)。
此外,还有阿舒拉日(伊斯兰教历1月10日)、圣女法蒂玛纪念日等。
三大圣地: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
此外,什叶派另有自己的圣地:纳贾夫、卡尔巴拉(以上在伊拉克)、库姆和马什哈德(以上在伊朗)。
在中国的传播
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了中国。
在中国史籍中,最早用汉语记述伊斯兰教情况的文献是唐代杜环的《经行记》。
杜环于唐天宝十载 (751)随高仙芝军队攻葱岭以西各地,怛逻斯一役败后,为阿拉伯人所俘,遂在阿拉伯各地游历,至762年由海道回国,他把十余年的经历和见闻写成《经行记》,原书已佚,现只能从其叔父杜佑所撰的《通典》中见到他介绍伊斯兰教情况的片断。
又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618~626)中来朝,一贤传教于广州,二贤传教于扬州,三贤、四贤传教于泉州。
据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
”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着海陆交通线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或旅行,传播伊斯兰教。
唐、宋、元三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时期。
唐宋
据《旧唐书·西域传》记载,永徽二年(651)八月,阿拉伯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遣使到中国,在长安朝见了唐高宗。
使者介绍了哈里发国家建国的经过、国内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
这是阿拉伯帝国第一次遣使聘问,中国伊斯兰教史家就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
从唐永徽二年到南宋末的 600余年间,阿拉伯帝国遣使赴华曾达47次之多。
当时,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交通主要通过陆、海两路。
陆路是从阿拉伯半岛经波斯及阿富汗到达新疆天山南北,复经青海、甘肃直至长安一带。
海路由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出发,经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分别到达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地。
当时,在华进行贸易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对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
宋代,中国和阿拉伯之间海上交通很发达。
中国政府专门指定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城市作为国际贸易港口,并设有专门销售阿拉伯商品的市场。
不少阿拉伯人长期在沿海港口久居不归。
世代在华居住的被称为“蕃客”,居处称为“蕃坊”。
中国政府简选其中德高望重者为“蕃长”,其办事处称“蕃长司”。
负责领导宗教活动,管理民事诉讼,联系贸易等。
他们还经营穆斯林的公共墓地,建筑了一些清真寺。
在长期居留的过程中,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后代,逐渐成为中国的穆斯林。
阿拉伯人在向东方扩张的过程中,征服了中亚细亚,并传入伊斯兰教。
北宋乾德三年(965),中亚地区伊斯兰教的萨曼尼王朝,又把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喀什地区的哈拉汗国。
后分南北两路向内地传播。
南路沿大戈壁入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并继续向东伸展。
到北宋天禧元年(1017)又进入了南疆的于阗,取代当地佛教的地位。
北路由喀什传播到阿克苏和库车,到16世纪,伊斯兰教已遍及全疆。
元明
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
此时,大批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东迁中国,他们信仰的伊斯兰教也随之传播到中国各地。
这些人大部被编入“探马赤军”镇守边疆,平时进行生产劳动,战时打仗;有的被编入官局,成为工匠。
一些阿拉伯的上层人物,在元朝政府中有相当高的地位,据文献记载,元代的穆斯林任中央政府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官职的有32人,在地方政权任职的更多。
其中如赛典赤·瞻思丁,不仅本人历任陕西、四川和云南等地方要职,子孙三代亦都居高官。
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信奉伊斯兰教,其所率士卒多数为穆斯林,从而使其辖区(陕、甘、宁、青等地)伊斯兰教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1365年,喀什嗣王托和乐铁木尔汗改信伊斯兰教后,借政治力量传教,使伊斯兰教在新疆得以进一步传播。
至于东来的穆斯林商人,主要分布定居在甘肃、宁夏、陕西、河南、云南等地,当时称这部分人为“回回”,故有“元朝回回遍天下”之语。
元朝政府尊重这些穆斯林的信仰,各地也普遍建立清真寺,伊斯兰教随之遍布于中国广大地区。
明代开国功臣中有不少是穆斯林,如在朱元璋的起义军中就有回族著名将领常遇春、胡大海等。
在朝做官的穆斯林亦为数不少。
著名的航海家郑和是云南的回族穆斯林,和他一起七次“下西洋”的马欢、哈三等人也都是穆斯林。
1430年,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曾踏上阿拉伯半岛,船队的一部分人还到麦加朝觐,绘制了“天房图”,加强了中国人民和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
明代中国先后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十个兄弟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中国穆斯林大都是逊尼派,在教法学上属该派中的哈乃斐学派。
在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支系,如格底目、依赫瓦尼、哲赫林耶、虎夫耶、卡迪林耶、库布林耶及依禅等。
他们的基本信仰、基本义务相同,只是在某些教法和修持细节上有所区别。
在穆斯林聚居的地方,都建有清真寺,著名的如广州怀圣寺、泉州圣友寺、杭州真教寺、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北京牛街礼拜寺等。
翻译与著述
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和著名阿訇相继出现。
他们一方面提倡寺院教育,传播和保持伊斯兰教的学术文化;另一方面又从事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经籍的翻译和著述,宣传、介绍伊斯兰教历史和教义,以增进中国穆斯林的理解和认识。
明代后期,陕西胡登洲阿訇招生授业,传习阿拉伯语经典,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之先河,后发展为陕西学派。
约100年后,山东经师常志美在传授阿拉伯语经书外,还兼授波斯语的教义著述,后发展为山东学派。
此后,经堂教育逐步推广到其他穆斯林聚居区。
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和云南大理、保山一带,以汉语译著教义著作的活动十分活跃,并出现一批著名的学者,如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张中等。
至近代,在北京、上海、江苏、镇江、云南等地,实行宗教教育的改革,培养了一批伊斯兰学者和译经家,并出现了《古兰经》和其他典籍的汉语译本。
新疆维吾尔族近代伊斯兰学者谢木斯丁曾赴麦加朝觐,受瓦哈比派影响,提倡宗教改革,著有《古兰经注释》。
泰剑立萨依布是喀什地区的著名学者,曾支持喀什地区的宗教改革,著有诗集和《古兰经注》等。
早期流传的《古兰经》都是相互模仿的手抄本。
清同治元年(1862),云南出现了木刻版的《古兰经》,经版至今仍存。
最早的《古兰经》选译本,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出版。
1927年才有全译本问世。
1931年出版了汉译《古兰经》,1946年又出版了《古兰经译解》等,现已有多种译本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