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简介
募兵制(汉语拼音:mù bīng zhì),中国古代兵制。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宋代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
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是宋代一项传统国策。
此外军伍子弟、壮健的罪犯也是重要兵源。
在兵源枯竭时,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
宋太祖赵匡胤最早将强壮的军士选充兵样,用作招募的标兵。
而实际招募时,以老弱病患者滥充强壮者,屡见不鲜。
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逃亡,这是当兵的耻辱标记。
宋代对各级将士,都发放军俸。
宋代军士大都携带家眷,居住兵营。
宋代对各级军士每年或不定期地实行拣选。
壮健骁勇的军士可依次升迁。
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
因招刺太滥、缺乏训练,所以是一支素质甚差的庞大队伍。
巨额的军费开支,常占据宋廷财政支出的十分之七八,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大大加重人民的税役负担。
大量军士脱离农业,导致劳动力的短缺,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
辽清宁四年(1058)三月,募天德、东胜等处武健者从军。
金代亦有招募军士之举。
元明两代,军户是军队的主要成分,但募兵依然存在。
元初平江南,曾招募勇士组成答剌罕军。
答剌罕,意即自在,许以军前所掠人口财物,归其自有。
后该军解散,众兵四出剽掠。
元代末年,曾在各处多次招募军士。
明建文年间,朱棣起兵“靖难”,曾募北平、保定、永平三府民为军。
建文四年(1402)十二月罢。
明景帝即位后,明军主力因土木之变丧失殆尽,故四出招募天下义兵。
以后凡缺兵员,往往用募兵之法补充。
该举虽增加了军费负担,但招募之兵战斗力远较军户为高。
如戚继光募兵所建之戚家军,俞大猷募兵所建之俞家军,都堪称劲旅。
清末新建陆军时,即实行募兵制,要求应募者年龄在20~25岁之间,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质强壮,没有犯罪记录,且须报明三代以内家人的情况。
中华民国时期,军队亦多系招募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