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江村历史 历史文化 改土归流 菊江历史网

改土归流 菊江历史网

改土归流简介

改土归流,中国清代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

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

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

对自动交印者,酌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

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

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

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

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6省,所涉及的民族有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

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

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菊江村历史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ujiangcun.com/%e5%8e%86%e5%8f%b2%e6%96%87%e5%8c%96/69215.html

南京临时政府 菊江历史网

同文馆 菊江历史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