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江村历史 历史人物 贾至【】 – 人物百科

贾至【】 – 人物百科

贾至简介

贾至(718?—772),唐朝诗人,文学家。

字幼邻(一字幼几),洛阳人。

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

父贾曾。

开元初掌制诰。

至擢明经第,为单父尉,拜起居舍人、知制诰。

父子继美,帝常称之。

肃宗擢为中书舍人。

坐小法,贬岳州司马。

宝应初,召复故官,除尚书左丞。

大历初,封信都县伯,迁京兆尹、右散骑常侍。

卒谥曰文。

集十卷。

今编诗一卷。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43首。

《中华经典诵读·学生必背与诵读古诗词》作者简介


贾至(718—772年),唐朝诗人。

字幼邻,一作幼几,洛阳(今属河南)人。

初为单父尉。

肃宗时为中书舍人,出为汝州刺史,因事贬岳州司马。

后官至右散骑常侍。

《全唐诗》存其诗一卷,收录其诗作43首。

(《旧唐书》卷一九〇本传、《唐诗纪事》卷二二)

贾至以文著称当时,甚受中唐古文作家独孤及、梁肃等推崇。

其父贾曾和他都曾为朝廷掌执文笔。

玄宗受命册文为贾曾所撰,而传位册文则是贾至手笔。

玄宗赞叹“两朝盛典出卿家父子手,可谓继美”(《新唐书·贾至传》)。

他所撰册文,当时誉为“历历如西汉时文”(李舟《独孤常州集序》)。

韩愈弟子唐皇甫□说:“贾常侍之文,如高冠华簪,曳裾鸣玉,立于廊庙,非法不言,可以望为羽仪,资以道义。

”(《谕业》)指出了贾文典雅华瞻的风格特点。

贾至与当时著名诗人、作家有广泛交游,也有诗名。

其诗风格如其文。

《自蜀奉册命往朔方途中呈韦左相》陈述途中感慨,“直叙时事,煌煌大文”(沈德潜《唐诗别裁》),而与王维、杜甫、岑参一起唱和的《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则高华工整,得意歌颂。

但在贬岳州后,诗风变化。

《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词句清丽,意境悠远。

《寓言二首》更以芳草美人寄喻遭际不遇,古雅而有风骨。

所以杜甫曾称其诗“雄笔映千古”(《别唐十五诫因寄礼部贾侍郎》)。

旧唐书·贾至传

贾至,天宝末为中书舍人。

禄山之乱,从上皇幸蜀。

时肃宗即位于灵武,上皇遣至为传位册文。

上皇览之,叹曰:“昔先帝逊位于朕,册文则卿之先父所为。

今朕以神器大宝付储君,卿又当演诰。

累朝盛典,出卿父子之手,可谓难矣!”至伏于御前,呜咽感涕。

宝庆二年,为尚书左丞。

时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请依古制。

县令举孝廉于刺史,试其所通之学,送名于省;省试每经问义十条、对策三道,取其通否。

诏令左右丞、诸司侍郎、大夫、中丞、给、舍等参议,议者多与绾同。

至议曰:

夏之政尚忠,殷之政尚敬,周之政尚文,然则文与忠、敬,皆统人之行也。

是故前代以文取士,本行也;由词以观行,则及词也。

宣父称“颜子不迁怒,不贰过”,谓之“好学”。

至乎修《春秋》,则游、夏不能措一辞,不亦明乎!间者,礼部取人,有乖斯义。

试学者以帖字为精通,而不穷旨义,岂能知“迁怒”、“贰过”之道乎?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唯择浮艳,岂能知移风易俗化天下之事乎?是以上失其源,下袭其流,乘流波荡,不知所止,先王之道,莫能行也。

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由是出焉。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渐者何?儒道不举,取士之失也。

夫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

赞扬其风,系卿大夫也,卿大夫何尝不出于士乎?今取士,试之小道,不以远者大者,使干禄之徒,趋驰末术,是诱导之差也。

所以禄山一呼,四海震荡;思明再乱,十年不复。

向使礼让之道弘,仁义之风著,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节不得而萌也,人心不得而摇也。

且夏有天下四百载,禹之道丧,而殷始兴焉。

殷有天下六百祀,汤之法弃,而周始兴焉。

周有天下八百年,文、武之政弊,而秦始并焉。

观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故能风俗淳一,运祚长远。

秦坑儒士,二代而亡。

汉兴,杂用三代之政,弘四科之举,终彼四百,岂非学行道扇,化行于乡里哉!自魏至隋,仅四百载,窃号僭位,德义不修,是以子孙速颠,享国咸促。

国家革魏、晋、隋、梁之弊,承夏、殷、周、汉之业,四隩既宅,九州攸同,覆帱生育,德合天地。

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从乱代取人之术!此公卿大夫之辱也。

今西京有太学,州县有小学,兵革一动,生徒流离,儒臣师氏,禄廪无由,贡士不称行实,胄子何尝讲习。

礼部每岁擢甲乙之第,谓弘奖劝,不其谬欤!只足以长浮薄之风,启侥幸之路矣!其国子博士等,望加员数,厚其禄秩,通儒硕生,间居其职。

十道大郡,量置太学馆,令博士出外,兼领郡官,召置生徒,依乎故事,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阇序推焉。

朝而行之,夕见其利。

议者然之。

宰臣等奏以举人旧业已成,难于速改。

其今岁举人,望且依旧。

贾至所议,来年允之。

广德二年,转礼部侍郎。

是岁,至以时艰岁歉,举人赴省者,奏请两都试举人,自至始也。

永泰元年,加集贤院待制。

大历初,改兵部侍郎。

五年,转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卒。

贾至,字幼邻,擢明经第,解褐单父尉。

从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诰。

帝传位,至当撰册,既进稿,帝曰:“昔先天诰命,乃父为之辞,今兹命册,又尔为之,两朝盛典,出卿家父子手,可谓继美矣。

”至顿首,鸣咽流涕。

历中书舍人。

至德中,将军王去荣杀富平令杜徽,肃宗新得陕,且惜去荣材,诏贷死,以流人使自效。

至谏曰:“圣人诛乱,必先示法令,崇礼义。

汉始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不易之法也。

按将军去荣以朔方偏裨提数千士,不能整行列,挟私怨杀县令,有犯上之逆。

或曰去荣善守,陕新下,非去荣不可守,臣谓不然。

李光弼守太原,程千里守上党,许叔冀守灵昌,鲁炅守南阳,贾贲守雍丘,张巡守睢阳,初无去荣,未闻贼能下也。

以一能而免死,彼弧矢绝伦、剑术无前者,恃能犯上,何以止之!若舍去荣,诛将来,是法不一而招罪人也。

惜一去荣,杀十去荣之材,其伤盖多。

彼逆乱之人,有逆于此而顺于彼乎?乱富平而治于陕乎?悖县令,能不悖于君乎?律令者,太宗之律令,陛下不可以一士小材,废祖宗大法。

”帝诏群臣议,太子太师韦见素、文部郎中崔器等皆以为:“法者,天地大典,王者不敢专也。

帝王不擅杀,而小人得擅杀者,是权过人主。

开元以前,无敢专杀,尊朝廷也;今有之,是弱国家也。

太宗定天下,陛下复鸿业,则去荣非至德罪人,乃贞观罪人也。

其罪祖宗所不赦,陛下可易之耶?”诏可。

蒲州刺史以河东濒贼,彻傅城庐舍五千室,不使贼得保聚,民大扰。

诏遣至慰安,官助营完,蒲人乃安。

坐小法,贬岳州司马。

宝应初,召复故官,迁尚书左丞。

杨绾建请依古制,县令举孝廉于刺史,刺史升天子礼部。

诏有司参议,多是绾言。

至议以为:“自晋后,衣冠迁徙,人多侨处,因缘官族,所在占籍。

今乡举取人未尽,请广学校,增国子博士员,十道大州得置大学馆,诏博士领之,召置生徒。

使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

”议者更附至议。

转礼部侍郎,待制集贤院。

大历初,徙兵部。

累封信都县伯,进京兆尹。

七年,以右散骑常侍卒,年五十五,赠礼部尚书,谥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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