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江村历史 历史人物 韩思复【】 – 人物百科

韩思复【】 – 人物百科

韩思复简介

韩思复(652~725年),唐朝诗人,中唐大臣。

字绍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

举秀才高第。

调梁府仓曹参军,累迁中书舍人。

开元初,擢谏议大夫,出为德州刺史,拜黄门侍郎,迁御史大夫。

复出刺襄州,还拜太子宾客。

卒谥文。

明皇亲题其碑曰:“有唐忠孝韩长山之墓”。

诗一首。

少年笃学,中秀才列前茅。

袭祖父韩伦长山县男爵。

初仕任汴州司户参军,在任宽和,不滥施杖刑。

武则天万岁通天二年(697),夏官侍郎姚崇赏识他的为人,擢为司礼博士,后五迁为礼部郎中。

中宗神龙二年(706)三月受人诛连,降调为始州长史,后复起为襄州刺史。

景龙末年(710)调入朝任给事中。

是年六月,中宗李显被韦皇后等人毒杀,韦皇后临朝称制。

是月,李隆基策动政变,杀韦皇后及其党羽,拥睿宗李旦登上皇位。

时左散骑常侍严善思受谯王李重福事件的牵连,被定为死罪。

思复驳回有司的奏疏说:“议狱缓死,列圣明规;刑疑从轻,有国常典。

严善思往在先朝,属韦氏擅内,恃宠宫掖,谋害宗社。

善思此时遂能先觉,因诣相府有所发明,进论圣躬必登宸极。

虽交游重福,盖谋陷韦氏。

……惟刑是恤,事合昭详。

请付刑部集群官议定奏裁,以符慎狱。

”【注:《旧唐书·韩思复传》】参加议事的官员多认为善思应从轻处罪,而有司仍坚持前定绞刑,上奏请皇帝批准执行。

思复再次驳奏说:“臣闻刑人于市,爵人于朝,必佥谋攸同,始行之无惑。

……夫帝阍九重,涂远千里。

故借天下之耳以听,听无不聪;借天下之目以视,视无不接。

今群言上闻,采择宜审,若弃多就少,臣实惧焉。

……”【注:《旧唐书·韩思复传》】睿宗采纳他的意见,免严善思死刑,改为流放静州。

思复被调任中书舍人,成为皇帝贴身近臣。

他数次上疏议论朝政要事,多被皇帝采纳。

玄宗开元初年,思复为谏议大夫。

三年(715)五月【注:从《资治通鉴》】,山东诸州发生蝗灾,宰相姚崇奏于玄宗,派驱蝗使往河南、河北【注:指黄河南北】的重灾区,督促地方官员发动农民捕杀焚埋。

四年夏,一些地方蝗灾复起,地方仍然驱捕焚埋,取得了一定效果,仅汴州刺史倪若水执行焚埋之法,扑“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流下者不可胜纪”。

【注:《旧唐书·韩思复传》】但思复用天人感应论的观点看待蝗灾,认为“蝗虫是天灾,当修德以禳之,恐非人力所能剪灭”。

【注:《旧唐书·韩思复传》】上疏反对姚崇的捕杀办法,建议玄宗“望陛下悔过责躬,发使宣慰,损不急之务,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持此诚实,以答休咎”。

【注:《旧唐书·韩思复传》】要求停派驱蝗使,向“上天”祈求护佑。

他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部分朝臣的认识,曾一度动摇了玄宗的思想,玄宗将思复的奏疏交给姚崇看,姚崇建议派思复去山东察看捕蝗情况。

思复派出的人回来提供的报告显然顺从思复之论,姚崇再派人去“重加详复”,将实情上告玄宗,终于坚定了玄宗灭蝗的信心。

于是,灭蝗政策又继续执行。

是年,他被调出朝任德州刺史,转绛州刺史。

冬,姚崇所亲用的中书主书赵诲受贿事败露,姚崇为之讲情,玄宗令决杖流配,姚崇自请罢相职,宋璟代为宰相,调思复入朝为黄门侍郎,加授银青光禄大夫。

开元十一年(723)初,思复随玄宗皇帝北巡太原等地,迁为御史大夫。

但思复崇儒道,好安仁体道,生性宽厚,不适宜执法,改为吏部侍郎,晋爵县伯。

后又调出朝任荆州刺史,在任以治绩卓著而闻名。

因为年老,转为太子宾客。

十三年(725)卒,时年74岁【注:《旧唐书·韩思复传》】。

玄宗皇帝为他题墓碑名,卢馔、孟浩然为其制碑立于岘山(在今湖北襄樊市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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