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简介
文物(cultural relic;antique),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遗迹。
在时代上,一般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
在类别上,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其归为不同的类。
渊源与概念演变 “文物”一词最早见于《左传》。
从记载看,文物当时主要是指体现礼乐典章制度的礼乐仪服等器物。
唐代其概念已较前有了发展。
宋代以后,随着金石学的发展,把青铜器和石刻等称为古物,将古代器物称为古董、骨董、古玩、古器物。
在近现代,古物、古器物等称谓依然存在。
同时,由于近代考古学、博物馆学的兴起,古物的概念不断发展,内容不断扩大。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古物保存法》,就包括了考古发掘对象。
“文物”一词又开始使用,所指对象也扩大到古建筑、古器物、古物以至整个历史文化遗存。
1939年,陕甘宁边区也使用了“文物”一词。
1947年,胶东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
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哈尔滨成立了东北文物管理委员会,同时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文物古迹保管办法》和《文物奖励规则》法令。
至此,文物一词的概念和涵义与现在已完全相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继续使用文物称谓历史文化遗存,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文物范围 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它的范围很广,涉及各个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下列各项应由国家保护:①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②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知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③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如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金器、银器、铁器、瓷器、珐琅器、漆器、竹木器、骨角牙器、书画、碑帖、善本书籍等。
④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⑤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中国文物 包括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全部文物。
古代文物的年代下限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计算到1840年鸦片战争,即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另一种是计算到1911年,即中国封建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
近现代文物的年代起始,大都从1840年算起。
①古代文物。
指古代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也称古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范围十分广泛。
中国有着极其丰富和灿烂的文化遗产,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文物考古工作者发现的文物史迹和出土文物数以万计,对研究中国及人类发展史提供了珍贵的例证。
古代文物分两部分。
其一是文物史迹,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其二是文化遗物,包括内容很广,其中主要的是各种古器物、古书画和古文献。
就古器物而言,包括石器、玉器、陶器、骨角牙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铅锌器、瓷器、漆器、竹木器、纺织品、工艺品等,而每一类器物中,又包括若干种器物。
这些文化遗物,反映着社会发展、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实物资料,是博物馆等文物收藏机构的主要收藏品。
②近现代文物。
主要有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和民俗文物等。
革命文物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特殊内涵的文物,是革命历史的见证。
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和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
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个民族近现代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研究民族历史,特别是研究少数民族历史的实物资料。
有些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或关于本民族历史的文字记载,该民族的历史文化遗迹和遗物,就成为研究该民族历史的唯一可依据的材料,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
作为不同风俗的代表性实物,可使人们了解到一个民族或本民族某个地区风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到这些民俗现象怎样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