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历史简介
丹麦历史( history of Denmark),丹麦王国位于欧洲大陆西北端,东靠波罗的海,西濒北海,北面隔斯卡格拉克海峡、卡特加特海峡和厄勒海峡与挪威、瑞典相望,南部毗连联邦德国。
本土由日德兰半岛和菲英、西兰、波恩霍尔姆等406个大小岛屿组成,面积为43080平方公里。
此外还有自1953年起正式成为其省份的格陵兰(面积217.5万平方公里)和享有自治权的法罗群岛(面积为1399平方公里,由21个岛屿组成)。
2021年估计有人口5,850,189,丹麦人占96%。
官方语言为丹麦语。
绝大多数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
格陵兰人口56,114,主要是格陵兰人。
法罗群岛人口49,079,系法罗人。
首都哥本哈根。
早期历史和海盗时期
公元前1万年左右,日德兰半岛开始有人类居住,以狩猎为生。
公元前4200~前3400年左右,定居在这一地区的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开垦土地,耕耘农作。
公元前400年左右进入青铜时代。
丹麦人善长航海,常南下罗马帝国以琥珀、燧石等换取谷物和其他用具。
他们往往亦商亦盗,在夏季纠众出海进行抢劫。
公元793年丹麦海盗袭击了英格兰的林第斯法恩岛。
自此以后,丹麦海盗对英格兰的侵扰规模越来越大。
871年丹麦海盗占领伦敦。
878年英格兰国王阿尔弗烈德大王和丹麦海盗媾和,双方平分英格兰,丹麦移民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丹麦区”。
1016年丹麦国王克努特大帝攻占英格兰全境,并建立了版图包括挪威、英格兰、苏格兰大部和瑞典南部的“北海大帝国”。
这个帝国在1042年瓦解。
卡尔马联盟及对外战争
12世纪中期以后,瓦尔德马一世(1157~1182在位)开创了强盛的君主专制封建王朝,通过侵略战争占有爱沙尼亚、易北河以北地区和果特兰岛。
1397年在丹麦女王玛格丽特(1353~1412)主持下召开卡尔马会议,丹麦、瑞典和挪威组成联盟,丹麦处于统治地位。
卡尔马联盟前后共维持了126年。
原挪威属地格陵兰、法罗群岛转归丹麦管辖。
在此期间,丹麦为打破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经济支配权继续对外扩张,经过长期战争并吞了石勒益苏格和荷尔斯泰因。
长期战争耗费了丹麦大量财力,导致赋税加重。
富豪贵族兼并土地引起农民暴动。
14世纪中叶黑死病又夺走近一半人口的生命。
为平息不满和动乱,国王克里斯蒂安一世(1448~1481在位)于1468年召集了四级会议寻求支持。
但是暴动连绵不断,尤其在瑞典。
克里斯蒂安二世(1513~1523在位)于1520年亲率重兵攻克被瑞典独立派占领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并且屠杀了大批参与叛乱的瑞典贵族,触发了达拉纳起义,1523年丹麦军队战败,瑞典宣布独立。
此后,丹麦为争夺波罗的海控制权和周围地区同瑞典反复较量,如1563~1570年北方七年战争、1611~1613年的卡尔马战争等,但历次战争都以失败告终,致使疆土日蹙。
三十年战争期间,丹麦情况更为不利,1657年全境为瑞典所占领。
其后,在1675~1679年斯堪尼亚战争、1709~1720年北方战争中也败于瑞典。
由于国力削弱,丹麦避免卷入当时欧洲大陆的混乱纷争。
在七年战争、英法战争(1766~1783)以及法国大革命初期丹麦都保持中立或避免介入。
丹麦航运业和海外贸易十分发达,商船队仅次于英国居欧洲第二位,并拥有一支规模可观的舰队。
16世纪末丹麦成立东印度公司,在西印度群岛和几内亚拥有殖民地。
1767年丹麦宣布同俄国结盟,借以保障它的“武装中立”,英国便不宣而战,于1801年发动哥本哈根之战(见彩图)。
又于1807年派遣舰队炮轰哥本哈根,丹麦海军全部覆灭。
丹麦转而支持拿破仑一世,1807~1814年期间同法国结盟对抗英国。
拿破仑一世失败后,丹麦签署《基尔和约》将挪威割让给瑞典。
资本主义的发展
连年战乱使丹麦经济受到很大破坏,农业尤烈。
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限制地主贵族的特权。
丹麦本土在1799年、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在1804年先后将农民的义务劳役制改变为佃赋制,从而结束了中世纪以来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
为了缓解财政困难,丹麦将西印度和几内亚的殖民地出售。
直到19世纪中叶,财政状况才有所好转。
由于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影响和普鲁士的直接干涉,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局势动荡不安,1848年爆发起义,要求脱离丹麦并入德意志联邦。
丹麦与这两个公国进行了近3年的战争,最后在普鲁士停止向石勒苏益格进军情况下勉强取得胜利,保住了这两个公国。
1864年丹麦宣布将石勒苏益格并入丹麦并使它和荷尔斯泰因分离,普鲁士便联合奥地利出兵干涉。
丹麦失败后签署了《维也纳和约》,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割让给普鲁士和奥地利。
在1848年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民主运动的影响下,丹麦立宪会议颁布了宪法,废除君主专制政体,改行君主立宪制,并实行有财产限制的普选制。
1870年代表富农阶级利益的左翼党成立。
1871年丹麦社会民主党成立,并在全国各地建立起工会组织。
19世纪末叶,丹麦工业化迅速发展,造船、电信和制造工业开始具有一定规模。
农村村社制为合作社制所取代,农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成为世界主要农业国之一。
两次世界大战时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丹麦执行中立政策,后应德国的要求布雷封锁了松德和贝尔特海峡水域。
德国投降后,丹麦要求在石勒苏益格举行公民投票解决归属问题。
1920年通过公民投票石勒苏益格北部归还丹麦。
1924年丹麦社会民主党首次单独组成政府。
面对棘手的失业问题和经济萧条,社民党政府提不出妥善解决办法,执政两年后被迫辞职。
1929年经济大衰退时期,社民党大选获胜,和激进左翼党联合组阁,此后除有几次短暂失利外直到70年代均由社民党单独或联合组阁。
在经济方面,30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亦波及丹麦,1933年失业率达40%,政府将货币大幅度贬值以刺激出口。
1933、1934年同英国、德国先后签订了农产品协议,并相应调整了农业生产,缓和了经济萧条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丹麦没有卷入欧洲大陆的纷争,并于1939年接受德国提出的互不侵犯条约。
但是法西斯德国背信弃义,于1940年4月9日大举进攻,丹麦政府当天宣布投降。
1941年格陵兰、冰岛和法罗群岛由美军占领,与丹麦失去联系。
1944年冰岛独立,格陵兰、法罗群岛归还丹麦。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丹麦人民在“自由委员会”、“国土与人民”等组织领导下,以各种方式展开了反法西斯德国和本国纳粹分子的斗争。
随着德国统治和搜刮的变本加厉,斗争规模越来越大,由小型的破坏活动发展到大规模怠工和总罢工。
地下抵抗组织不仅在丹麦本土活动,还在瑞典成立了一支由5000人组成的武装力量“丹麦营”。
1945年5月4日德国占领军投降。
战后时期
1947年丹麦接受马歇尔计划。
1948年4月丹麦加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49年4月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5月加入欧洲委员会。
1950年5月11日丹麦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1953年丹麦再度修改宪法,规定丹麦为君主立宪国家,议会为一院制。
对外积极发展北欧合作。
1973年加入欧洲共同体。
丹麦女王为玛格丽特二世(1972年登基)。
1982年P.H.施吕道任首相。
1993年,丹麦通过公投批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加入欧盟,参与到欧洲一体化进程中。
2000年,丹麦公民投票否决加入欧元区。
丹麦的两个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出于保护本地渔业的考虑拒绝加入欧盟。
此外,丹麦曾在不同时期分别统治过所有北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