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简介
九卿(汉语拼音:jiǔ qīng),(英语:Nine Chamberlains),中国历史上的官名合称。
中国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各代九卿不一。
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
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
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
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
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内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
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莽,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士、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
东汉和新莽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
《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
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
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 、大理 、鸿胪 、司农、太府,已无行政之权。
南宋 、金 、元,九卿多有省并 。
明、清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已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九卿,始见于《尚书大传》:“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故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以《周礼》所记之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为六卿,少师、少傅、少保为孤卿,合为九卿。
汉代习惯将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太仆、廷尉(大理)、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卫尉、中尉(执金吾)、三辅长官等中二千石一级的朝廷各高级行政机构长官并列为九卿。
因并非专指九种官职,故又称列卿。
王莽改制时曾用以称大司马司直、大司徒司直和共工、予虞等九种秩中二千石的官员。
西汉时,九卿职权甚重,名义上仅次于丞相、御史大夫,分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太常,本名奉常,景帝中元元年(公元前144)更名太常,秩中二千石,职掌宗庙祭祀及朝会、丧葬礼仪,兼管皇帝陵墓、寝庙巡视,主持博士和博士弟子员考核、荐举,地位尊崇,多由列侯充任。
光禄员勋,汉承秦置,本名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为光禄勋,秩中二千石,职掌宫殿门户宿卫。
太仆,汉承秦置,秩中二千石,职掌皇帝专用车马。
遇皇帝出巡,则为之驾车。
因与皇帝关系近密,故多由亲信之人充任。
廷尉,汉承秦置,一度改为大理,秩中二千石,掌国家刑狱,遵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或派员到州郡协助审理重大案件。
大鸿胪,汉承秦置,本名典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秩中二千石,职掌接待少数民族君长及诸侯王事务。
宗正,汉承秦置,秩中二千石,职掌管理宗室名籍,分别嫡庶亲疏,逐年编纂同姓诸侯王世系谱。
凡宗室亲贵有罪,宗正先请,方得处治。
多由皇族充任。
大司农,原名治粟内史。
景帝后元元年(前143)改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改大司农,秩中二千石,职掌全国租赋与财政收支。
凡百官俸禄及战争费用,均由其掌管,并兼掌官府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经营管理。
少府,汉承秦置,秩中二千石,职掌山泽陂池市肆租税收入,供皇室日常生活和祭祀、赏赐开支,兼管皇帝衣食器用、医药、娱乐、丧葬等事。
卫尉,秦置,汉景帝改为中大夫令,旋复旧,秩中二千石,掌率卫士以守卫宫禁,专司昼夜巡警检查出入者门籍。
执金吾,原名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改执金吾,秩中二千石,职掌京师治安、皇帝出巡,缇骑舆服导从。
东汉以后,九卿职任渐轻。
魏、晋、南北朝也作为卿级官员统称。
所置或十卿、十二卿。
如梁增太府、大匠、大舟三卿,为十二卿,但仍以九为号。
北齐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各寺长官为卿。
至此,九卿遂为九寺长官之专称。
诸卿寺皆为事务机构,政令仰承尚书省,而九卿权愈轻。
隋、唐至宋沿袭未改。
但宋初九卿仅为官员品秩,无职掌。
元丰改制后始有职事。
南宋将卫尉、太仆划归兵部,光禄、鸿胪划归礼部,因而仅设五卿。
辽、金、元诸寺及卿亦不满九数。
辽代大惕隐司即前宗正寺,金太府监即由太府寺改置。
明清沿袭旧称,所指与前大不相同。
明代一般以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为九卿,又称大九卿;以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詹事府詹事、翰林院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寺卿为小九卿。
清代以六部尚书、理藩院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为九卿,以宗人府丞、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为小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