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简介
厘金(汉语拼音:lí jīn),19世纪中叶~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内贸易征税制度之一。
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
咸丰三年(1853)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照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起捐自80文至20文不等。
同时,对米行商贾推行捐厘之法,规定每米一石捐钱50文助饷。
四年三月起,此法推行到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并对其他各业大行铺户,一律照捐抽厘,大致值百抽一。
捐厘行业渐次增多,遍及百货,地区也渐次扩展。
截至同治元年(1862)除云南(同治十三年设)和黑龙江(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外,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
厘金制度增加了清政府的税收。
但由于厘金中商税完全出自华商而不及外商,所以这一制度阻碍着土货在市场上的流通,有利于外国洋货的倾销。
其创始之初,本是一种临时筹款方法,同治三年七、八月间,清政府曾经一度议裁而未果,使它取得经常正税的地位。
1931年1月1日,国民政府取消了厘金制度。